文學·文論·文質
傳統文論的基本范疇。最早使用這個概念的是孔子,《論語·雍也》: “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 文質彬彬,然后君子。”但這是論人,而不是論文。在孔子那里,“文” 指外在的風度,“質”指內在的涵養。孔子認為,只有外在的風度與內在的涵養和諧統一,文質相稱,才是最佳境界。魏晉以后,“文質” 概念便被運用到文論上,一指語言風格的 “華美” 與 “質樸”,故有 “尚文” 與“尚質” 之說; 一指作品的形式與內容。在傳統文論中,始終以“質” 即內容居主導地位,“文”即形式居從屬地位,如劉勰 《文心雕龍·情采》 就說: “文附質,質待文。” 唐宋以后所流行的“文” 與 “道” 概念,實際上就是作為形式與內容的 “文質” 概念的翻版。在 “文” 與 “道” 的關系問題上,盡管也有人主張 “文道合一”,并以孔子 “言之無文,行而不遠” 為據,但占主流的還是以 “道” 為本,以 “文” 為末,將 “道” 視為 “體”,“文” 視為“用”。如南宋朱熹就說: “道者,文之根本; 文者,道之枝葉。” 甚至重 “道” 輕 “文”,如北宋程頤就認為 “作文害道”,“玩文喪志”,反對單純在 “文” 上下功夫。即使是反對道學的批評家,也難以超越這種正統的觀念,如清初黃宗羲說: “文之美惡,視道合離。”顧炎武也說: “文之不可絕于天地之間者,曰明道也,紀政事也,察民隱也,樂道人之善也。”盡管他們所謂 “道” 與程朱所謂“道” 的內涵不盡相同,但都以 “道” 為 “文” 之本。這種傳統觀念演變到現代,就是反對形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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