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典籍·明史
320卷。清張廷玉(1672~1755)等修撰。張廷玉字衡臣,號研齋(或作硯齋)。安徽桐城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進士,改庶吉士,雍正時官至保和殿大學士,居官五十年,卒謚文和。著有《澄懷園全集》三十七卷。清朝順治二年(1645)下詔設立明史館,為修撰《明史》進行準備。康熙十八年(1679)正式開始撰修,至雍正十三年(1735)《明史》定稿,乾隆四年(1739)正式刊行,歷經95年。是二十四史中修撰時間最長的一部。
《明史》先后由張玉書、王鴻緒、張廷玉等任總裁。先后參加撰修者很多,其中以萬斯同出力最多。萬斯同(1638-1702),字季野,浙江鄞縣人。是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黃宗羲的弟子。萬氏博學多才,對明史用力尤勤。他不肯入清廷作官,以布衣身份參修《明史稿》。明史館臣所撰的文稿均由萬氏審定,他是實際上的《明史稿》總裁。萬氏卒后,王鴻緒在萬斯同《明史稿》基礎上修訂刪補,《明史》大體修成,但仍未完善,特別是清初西南地區和東南沿海一帶抗清戰爭不斷,明清之間的關系難于處理,福、唐、魯、桂諸王的名位問題也使館臣感到棘手。修史者對當時的文字獄心有余悸,害怕因修史罹禍,故遲遲不敢下筆,這是《明史》一拖再拖,不能定稿的重要原因。雍正元年,由張廷玉任總裁,選聘二十五人再次對王鴻緒修訂的《明史稿》進行修改刪削,又歷時14年,至雍正十三年(1735)才最后定稿。因定稿時張廷玉任總裁,故署張廷玉之名。
《明史》包括本紀24卷、志75卷、表13卷、列傳220卷、目錄4卷。記事上起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下至明思宗崇禎十七年(1644),共計277年的歷史。本紀記載明朝十六個皇帝的史事,其中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的本紀各分為三卷,憲宗、神宗和莊烈帝的本紀各分為二卷,其余每帝一卷。志分十五目,在二十四史中名目最全,內容也較充實。表分為五類,其中《七卿表》記載明朝官制較詳備。列傳中分類傳二十目,新增了其他各史所沒有的類目。未標類目的列傳也按人物的類別劃分,把相同或相近的列在一起。《明史》撰修時間長、征撰人很多,但體例嚴謹,內容充實,文字精煉,是二十四史中較好的一部。《明史》版本較多,有武英殿本、江蘇翻刻本、同文局本、竹簡齋本、百衲本、《四部叢刊》本、《四部備要》本、中華書局標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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