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楹聯·篆書
漢字古代書體之一。就廣義而言,它包括隸書以前的所有書體以及延屬,如甲骨文、金文、石鼓文、六國古文、小篆、繆篆等;就狹義而言,包括大篆和小篆。篆書變體,極為繁雜,如殳書、刻符書等等,統稱“雜體篆”。大篆主要以甲骨文、金文的形式呈硯,也有少量墨書和刻石。小篆是書體演變歷程中的第一個正體,是規范化很強的書體,印章藝術便以小篆書體作為最主要的創作素材,被稱之為“篆刻”。
《說文》訓“篆”為“引出”。這里主要指篆書,特別是小篆運筆縱長,向下拉長,圓轉而挺修,使字形成長方體,字形的下半部往往是勻凈修長的線腳,所以,“引”既是篆書書寫的運筆動作,又是篆書筆畫線條和形體結構的主要特征。但篆書書體的基本特征在不同的時代文化環境中卻有著不同的風格。秦篆有圓筆方筆之別,圓筆以秦刻石為代表,為秦篆之正體,方筆以秦詔版權量為代表,為秦篆之俗體。漢魏之際的篆書是秦篆的強弩之末,除用于碑銘篆額和器物款識之外,難得有獨立的篆書。各種碑額篆書也都雜以隸法。隸書筆法摻入篆書體格,雖然豐富了篆書的藝術表現,但尚屬不自覺的雜交,未達到和諧融化的成熟度,以致兩晉南北朝幾乎成了篆書的沉寂期。唐篆以更圓轉瘦勁的筆姿寫小篆,畫如鐵線,自成體格。宋代金石之學和元朝的復古書風使篆書得以蔚為風習,但乏超越之力,終未成大器。明代篆書承元代篆書之風,以李東陽為首。清代書風百花斗艷,不是“復興”而是推唐超秦的大繁榮。篆書書體藝術的歷史流變以秦篆、唐篆、清篆為三大階段,尤以清篆為篆書藝術創造的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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