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育·北宋三次興學
指慶歷興學、熙寧興學、崇寧興學。慶歷興學指宋仁宗慶歷年間,范仲淹主持的興學育才運動。針對宋初重科舉、輕學校傾向,范仲淹于慶歷四年(1044)下令諸路、州、軍、監、縣(需學者二百人以上)立學,“士須在學三百日”才可參加科舉秋試。太學生“在學滿五百日始預秋試”。改革科舉考試內容,先策、次論、次詩賦,罷貼經、墨義。不久范仲淹被罷相,改革失敗,科舉考試又恢復原狀。熙寧興學指宋神宗熙寧、元豐年間王安石改革科舉與發展各類學校教育的措施。
主要有:①改革科舉考試,廢除詩賦、帖經、墨義、專尚經義;增設明法科。②改革太學制度,創立太學三舍法,注重學校管理。③整頓和新建專科學校,注重教育的社會實用價值。④發展地方學校,置學官五十三員。⑤頒布《三經新義》,統一教學與科舉內容。(《宋史·選舉志》)崇寧興學指宋崇寧年間蔡京打著王安石旗號所進行的興學運動。規定無論大縣、小縣均立學,生員名額以前一次參加科舉考試人數的半數或三分之二為準則。建辟雍于開封南郊,為太學外舍。除律學、醫學、武學外,增設算學、書學、畫學。將三舍法推行于地方學校,重頒《三經新義》。為解決取士與育才矛盾,崇寧三年(1104)曾下令停止科舉考試,宣和三年(1121)恢復,學校生員頓增。
北宋三次興學運動,始終圍繞著調整培養人材與選拔人材的矛盾,力圖調整科舉考試同學校教育的關系,其重點在興辦官學。由于這種矛盾在封建社會的政治、經濟制度下的不可克服性,更由于當時激烈的黨派之爭,因而其失敗是必然的。三次興學運動前后反復進行,延續達七八十年之久,對北宋學校教育的發展仍產生了重要影響。宋代的官學教育及整個教育制度的完善和發展都與三次興學有密切關系。即使興學運動被否定時,興學的某些成果仍以不同形式保留下來,成為宋代官學教育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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