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文學的內容·隋唐五代文學批評·唐代文論·駢文論
駢文發展至齊、梁時代,進入全盛時期。特別是到了徐陵、庾信,更是集駢文之大成。所謂“集六朝之大成,導四杰之先路,自古至今,屹然為四六宗匠”②。初唐時期,文風沿江左余習,所以對駢文的理論總結也就應運而生。《筆札華梁》《文筆式》《文筆要決》和《帝德錄》,就是當時駢文論的代表。
駢文的基本句式是四六句,寫作的基本要求是對偶。至于對偶方式,往往是上句對下句,或間隔作對。《筆札華梁·論對屬》云:
凡為文章,皆須對屬。誠以事不孤立,必有配匹而成……在于文章,皆須對屬。其不對者,止得一處二處有之。若以不對為常,則非復文章。
——《全唐五代詩格校考》第42—43頁
這里,上官儀將“對屬”作為文章的必要條件提出,顯然指的是駢文。上官儀歸納出若干種對例,除“反對”以外,另如“一二三四,數之類也;東西南北,方之類也;青赤玄黃,色之類也;風云霜露,氣之類也;鳥獸草木,物之類也;耳目手足,形之類也;道德仁義,行之類也;唐虞夏商,世之類也;王侯公卿,位之類也”(《全唐五代詩格校考第42—43頁》)。并且還揭示了對偶的常見類型:“或上下相承,據文便合……或前后懸絕,隔句始應……或反義并陳,異體而屬……或同類連用,別事方成。”(《全唐五代詩格校考》第42—43頁)初唐時期詩格著作中所提出的種種對偶方式,其實也是通用于詩文之間的。
駢文在音韻上也有平仄協調的要求,這開始于南齊永明年間提倡的四聲八病說。到初唐時期,在理論上有了更進一步的說明。《文筆式》有“文筆十病得失”條,乃綜合詩文而言之;又有“筆四病”節,乃專論駢文:
制作之道,唯筆與文……韻者為文,非韻者為筆。文以兩句而會,筆以四句而成……故筆之四句,比文之兩句。驗之文筆,率皆如此也。體既不同,病時有異。
——《全唐五代詩格校考》第70—71頁
作為“筆”所特別需要防止的“病”有“上尾、鶴膝、隔句上尾、踏發等四病,詞人所常避也”。前兩病與詩歌無異,“隔句上尾者,第二句末與第四句末同聲也……亦以次避,第四句不得與第六句同聲,第六句不得與第八句同聲也。踏發(音廢)者,第四句末與第八句末同聲也……凡筆家四句之末,要會之所歸。若同聲,有似踏而機發,故名踏發者也。若其間際有語隔之者,犯亦無損。”(《全唐五代詩格校考》第71頁)最后一句的意思是,四句與四句之間,如果有“既而”、“于是”、“所以”、“是故”等詞分隔,則同聲便不為病。這就涉及到發端詞的運用。
如果說,《筆札華梁》和《文筆式》中所說的種種作文避忌屬于消極的話,那么,杜正倫《文筆要決》的“句端”就屬于積極的。此文在《日本國見在書目》中著錄了一卷,今已佚。《文鏡秘府論》北卷錄其“句端”一節,與現存日本平安末期寫本(與《賦譜》合寫)可相印證。其《序》云:
屬事比辭,皆有次第,每事至科分之別,必立言以間之,然后義勢可得相承,文體因而倫貫也。新進之徒,或有未悟,聊復商略,以類別之云爾。
——《全唐五代詩格校考》附錄一
駢文全用排偶,文氣容易窒塞,所以在對句之中,要加入句端詞,使文章富于變化,而有生動之妙。雖然在《文心雕龍》的《章句》篇中已提到“發端”和“送末”之詞,但系統地收集分類,卻自杜正倫始。《文筆要決》將句端詞分作26類,其第一類便是“發端置詞”:
觀夫、惟夫、原夫、若夫、竊惟、竊聞、聞夫、惟昔、昔者、蓋夫、自昔、惟。
右并發端置詞,泛敘事物也。謂若陳造化物象、上古風跡及開廓大德,敘況事理,隨所作狀,量取用之。大凡觀夫、惟夫、原夫、若夫、竊聞、聞夫、竊惟等語,可施之大文,余則通用。其表、啟等,亦宜以臣聞及稱名為首,各見本法。
——《全唐五代詩格校考》附錄一
其余各類,也大致相似。該文主旨在于教人作文。這26類句端,或用于句子之首,或用于段落之首,能起到引發話題或另起話題的作用①。如果用后人的分類,大概也可以用起語、接語、轉語三類來概括(參見王鳴昌《辨字訣》)。可見,這對于熟練掌握駢文的寫法,特別是對駢文作法尚且“未悟”的“新進之徒”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句端的運用,是在駢偶的基礎上使文章更為靈動。但駢文的基本要求仍然是對偶。所以,詞匯和典故運用非常重要。如何使用不同的語句表現出類似的意思,就成為駢文寫作中的一個關鍵問題。掌握了其基本范型,就較為容易將一個簡單的內容用稍有變化的詞句敷衍成文。《帝德錄》就是這樣一部書。此書在中國早已失傳,但由于很早就傳入日本①,《文鏡秘府論》中又加以引用,所以現在還能見到其內容。此文共分67段,前12段羅列了自伏羲至漢高祖等歷代帝王名狀,并將反映這些帝王的特征和屬性的詞匯匯集在一起。例如黃帝一段:
黃帝,亦曰軒轅、有熊、縉云之官、歸藏、云皇軒、帝軒、軒后、軒皇。以土德王,曰黃帝、黃神、黃精。感大電繞樞以生于壽丘,長于姬水,居于軒轅之丘。天庭,日角,四面,狀有提像。侚齊,葉律,造書契,模鳥跡,車乘,宮室,衣服,文字,役使百靈,垂衣裳。
——《文鏡秘府論校注》北卷第510頁
“軒轅”至“軒皇”皆為黃帝的異名,“感大電繞樞”云云乃其出生及成長之奇異,“天庭”至“提像”皆為黃帝狀貌。“侚齊”出于《史記·五帝本紀》“幼而侚齊”,裴骃《集解》云:“侚,疾;齊,速。言圣德幼而疾速也。”②總說黃帝之德,以下乃詳述黃帝業績。總之,熟悉這些名詞和內容,就便于寫一篇歌功頌德的文字。這十二段文字結束后,作者總結道:“右并是古帝王名狀,至諸文歷敘先代處,可于此斟酌改用之。或可引軒、唐、夏、商、周、秦、漢等國號,即以歷運、命祚、基業、道德等配之,隨其盛衰而敘。”(《文鏡秘府論校注》北卷第527—528頁)其后又將敘述盛衰、生狀等可供調換的詞匯及句式加以羅列,并總結道:“敘述帝德,體制甚多,配用諸文,動成混亂。今略弁之如右。”(同上,第530頁)這可以看做總論。其后乃詳細指導作文之道,目的是幫助人們寫作合格得體的駢文。例如敘述帝德盛降:
亦可云:握天鏡、金鏡、玉鏡、神珠,懷玉斗,秉石椎,擊玉鼓,馭三龍,定九鼎等云云。而以踐極、踐位、馭世、承時、臨民、承天。察璇璣、玉衡,齊七政、秉玉燭以調時。
——《文鏡秘府論校注》北卷第538頁
關于這段話的意思,興膳宏教授有一個很好的解釋。他認為“握天鏡”以下的“金鏡”、“玉鏡”、“神珠”都是“握”的賓語,可以構成“握金鏡”、“握玉鏡”、“握神珠”等句;“踐極”到“承天”的前面加上“而”或“以”就能構成“而踐極”或“以踐位”等句;最后,“察璇璣”到“秉玉燭”都可以和“以調時”構成六字句。以上詞匯可以構成如“握天鏡而踐極,察璇璣以調時”的句子,根據排列組合,這些詞匯可以形成216種對偶句式①。《帝德錄》就是這樣,將駢文的句式和相應的詞匯分門別類。初學者如果熟練掌握了這些規則,就不難寫出一篇符合規格的駢文。
《帝德錄》的出現,也并非孤立的現象,如唐代類書《初學記》的“事對”部分,顯然與之性質相近。其后中唐時期的陸贄,將駢文用以奏議詔書的寫作,使駢文的功能不僅可以抒情,可以敘事,也可以議論。據說他曾經編過一部《備舉文言》30卷,“摘經史為偶對類事,共四百五十二門”。晚唐李商隱也編有《金鑰》2卷,“以帝室、職官、歲時、州府四部分門編類”(《中興館閣書目》,《玉海》卷二○一引)。同時在創作上,李商隱和溫庭筠、段成式也尚綺艷偶儷,當時號稱“三十六體”(《新唐書·文藝傳下》,第5793頁),其理論與創作是相為呼應的。
注釋
② 《四庫全書總目》卷一四八《庾開府集箋注》,第1275頁,中華書局1965年版。① 參見曹虹《論更端詞在賦體結構中的功能》,載《魏晉南北朝文學論集》第614—623頁,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① 在正倉院的文書上已出現該書之名,成書于太平二十年(748)的《寫章疏目錄》中著錄有《帝德錄》一卷,可知此書在奈良時代前期已傳入日本。《日本國見在書目》總集中錄有《帝德錄》二卷。② 《史記》第1—3頁,中華書局香港分局1969年版。① 參見興膳宏《〈帝德錄〉以及駢文創作理論管窺》,載《中國文哲研究通訊》第三卷第四期,199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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