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學與社會文化·清代文學與女性·清代女性文學研究的展望
放眼未來,21世紀的主要研究方向應該都會繼續開展。其中,女性創作的分文類考察可能仍是最大宗,而在資料搜集與考證功夫大體完成后,未來尤應結合精細的文本分析與社會文化的考察。隨著文類考察而來的,則是女性創作的主題式分析,例如扮裝、世變、家庭人際關系等問題,以及絕命詩、題壁詩、思歸或思親詩、寄外詩、懷友詩、閑情詩等的呈現,未來都應該進一步探討。其中特別具有論述潛力的,我們認為是女性在作品中如何呈現宗教與終極追求的渴望、焦慮與限制等問題。畢竟,我們理應開始探索女性文學超越閨閣閑情的部分,如生活經驗、生命體認、終極關懷,以及與整體知識系統的對應。在牽涉地域的研究方面,目前多半的注意力集中于江南地區,冼玉清的《廣東女子藝文考》幾乎是唯一的例外,因此未來應開展對其他地區女作家與作品的探討。
我們認為還有一些議題會成為未來的研究焦點。首先,雖然孫康宜等學者已針對女性與經典的關系做過精彩的討論,但此一思考方向仍會提供源源不絕的活水。事實上,女性與經典的辯證關系極為復雜,包括女性本身如何理解經典,是否可能構建某種文學經典,而儒家禮教正典與女性經典又是否曾發生互動,這些問題都應該進行理論的探討。相對于經典概念,出版文化以及其聯結的物質、市場、消費等問題,也應該在女性與文學的相關研究中有更進一步的探索。婦女從事創作,不只是花前月下的抒情伸志而已,如要流傳,往往更須與出版機制磨合。例如,惲珠編《國朝閨秀正始集》,其工作何其龐大,從搜集、征募、編輯到出版,旨在見證女性積極參與文化工作所牽涉的復雜狀況。如果說文學史中女性總還有一席之地,迄今為止,中國出版史上女性側身其間的則絕無僅有。因此,女性直接介入出版的例子更值得注意,例如梁瑛(1707—1795)作品曾分別由徽州出版商吳砥瀾之妻王氏與揚州出版商原果堂的李氏出版①,而侯芝后半生也曾與出版商進行接觸,出版包括《再生緣》在內的多種彈詞小說②,這些特殊的個案都還有詮釋的空間,而我們更殷切期盼其他數據被發掘出來,逐步揭開清代女性與出版文化之關系的面貌。再者,文藝與女工的關系也是一個有趣的新興視角,美國學者方秀潔(Grace Fong)已開始進行相關研究,特別是繡譜。這個研究方向同時牽涉物質文化與筆墨文化兩種領域,非常具有發展潛力①。
我們也必須指出,未來的清代女性文學研究必須重新跨越階級的藩籬。早期,談到女作家,西方學者往往直接聯想歷朝名妓、尼姑與道姑。這是因為在西方的“東方主義”(orientalism)影響下,傾向于將傳統中國女性視為一體,而不考慮時代、地區、階級、個體等因素②。因此,所謂閨秀處于絕對內外隔絕的環境中,不可能有自己的聲音,而唯有身處社會邊緣的妓女或佛道,才有機會表達真實的自我。相對于此,近年來學者則大幅度修正了以上的看法。以上所引證的例子,幾乎全部都在清理傳統閨秀的文學活動。然而,在此趨勢下,除了極少數的例子(如小青研究仍歷久不衰),學界的研究主力便全部放在閨秀階層的女作家身上。清代非閨秀階層的女性的文藝生活景況如何? 果然完全受到閨秀才女文化的壓抑嗎?這些都是可以放下成見,重新思考的問題。特別是,女性參與文學與文化活動,在類別上僅限于詩詞、戲曲、小說嗎? 在形式上僅限于閱讀與書寫嗎? 這些都是可以挑戰的觀念。例如寶卷,其宣講、刊行、傳播都與婦女有密切關系,而寶卷發展到后期,俗世的成分滲入,又成為一種對平民婦女特別有吸引力的俗文學形式③。除非文學研究者自限于菁英文學與文類,否則“寶卷”與它所訴求的平民婦女,當也是含蘊無窮的研究對象。婦女民間文學中潛藏著非常具有顛覆性的動力。尤其經由作為民間宗教文學的“寶卷”與菁英式的詩詞雅調的比較,我們或者可以對女性與當時的文化有更整體性的考慮。
在本節結束以前,我們有責任提出幾個有關當前清代女性與文學之研究的問題。首先,最敏感,但也最不應該,也無法回避的問題是,當我們轉移眼光,試圖將眾多早經湮沒的女作家拉回清代文學史中時,是否會出于對女性創作的認同與同情,而有意或無意地擱置文學的評斷標準? 如果性別果真成為價值判斷的準則的話,這又是不是我們作為文學研究者所愿意付出的代價?換言之,每一個從事女性文學研究的人,都必須思考如何才能在文學史中為這些失落的聲音找尋合宜的位置,而所謂美學判斷在天平上的比重又該如何斟酌?我們以為,發掘女性作家與作品的努力已經累積了相當的成果,未來我們勢必要跳脫補遺、介紹的層面,而直接面對作品的美學評價,以及與文學流變、文化環境、社會變遷之間的關系,這在處理女作家輩出的清代文學時,尤應如此。誠然,以上所提的問題,歸根結底都與所謂“經典”的概念有關?!敖浀洹钡母拍钤谕斫粩嗍艿教魬鹋c質疑,在某種意義上,重估女性文學的工作其實也立足于對傳統經典的懷疑之上。不過,過去的典范與女性之間,是否只存在壓抑的可能性?而今日對女性與典范的重新思考,又是否一定要造成“好文學”標準迷亂的焦慮?“破”之后,是否一定要有“立”?我們要回答的是一連串極為復雜的問題。
第二個必須提出來的問題,是當前文學研究中“文學活動”取代“文學文本”成為研究主體的問題。由本節以上的分析就可以看出,不論是最近的成果或者可見未來的趨勢,諸如選集策略、文人交游、地域家族、出版市場、權力分析等等議題都是最熱門的切入點,傳統文本精讀的功夫相較之下反而不那么突出。當然,這個現象也是與當代文學研究相呼應的,因為當前整個文學批評界的大勢所趨是跨學科的,與婦女或性別問題相關的文學研究更是如此。然而,盡管潮流不可抗拒,但若從此失落在理論的迷霧中,又不是任何文學研究者所真心樂見的。這幾年來,回歸文本的召喚越來越強,但這不能只是單純的懷鄉癥,而必須是經過文化理論焠煉后,重新構建文學文本的主體位置。如何實現這樣的渴望,也是文學研究者未來的功課。
我們最后提出的問題是如何看待清末民初時期文學閨秀的轉化過程。如果說清代果然存在“才女文化”,那么同樣受到才女的訓練,但卻剛好身處清末民初轉折期的閨秀,如何調適自己,并看待女性文學的過去、現在與未來?在現代女作家正式登上文壇之前,傳統才女如何參與文化活動?這個過程是否與同時期舊式文人的命運平行?我們以為,探索清代女性與文學的問題,不應受限于進步與革命的史觀,而忽視了王朝末期最后的風華。畢竟,古典文學與現代文學的研究之間實在不該存在楚河漢界。
注釋
① 參見 Dorothy Ko,Teachers of the Inner Chambers: Women and Culture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p.64.② 參見胡曉真《才女徹夜未眠——十七到十九世紀的中國女性小說》,麥田出版社2003年版。① 例如Grace Fong,“Female Hands: Embroidery as a Knowledge Field in Women’sEveryday Life in Late Imperial and Early Republican China”,發表于“生活、知識與中國現代性”國際學術研討會,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辦,2002年11月21—23日。② 這也是清末及五四以來中國人對“傳統”婦女相當普遍的認知。③ Daniel Overmyer,“Values in Chinese Sectarian Literature: Ming and Ching Pao-chuan,”in David Johnson,Andrew Nathan,and Evelyn Rawski eds.Popular Culturein Late Imperial China (Berkeley;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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