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文學的內(nèi)容·隋唐五代文學批評·唐代文論·古文理論
以上兩個方面的理論,都偏于討論文章的形式問題。這一理論傾向?qū)嶋H上也是反映了當時的創(chuàng)作情況的。本來,先秦諸子的論文都是富于思想性的,漢代史家的文章也是注重文章的真實性的。魏晉以降,思想性和真實性在文章中的成分減輕,以至于“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連篇累牘,不出月露之形;積案盈箱,唯是風云之狀”①。唐代的古文家(同時也是思想家)著重恢復文章的思想性,宋代的古文家(同時也是史學家)又著重恢復文章的真實性,兩次古文運動,終于使古文成為經(jīng)典而正統(tǒng)的文體,散文也突破了實用的藩籬,成為一種不僅包含實用性,而且具有文學意味的形式。
“古文”原為經(jīng)學上的名詞,到了唐代,因為和今體駢文相對,乃用“古文”來專指單行散體的筆,即散文。這一名稱,最早見于王通(584—617)的《中說·君道篇》:“古之文也,約以達;今之文也,繁以害。”“古之文”指散文,“今之文”指駢文。但“古文”不僅是一個與駢文相對的概念,同時還含有古代道統(tǒng)的意義,因此,人們都把“古文”一詞的使用權首歸于韓愈(768—824)。如曾國藩《覆許仙屏書》云:“古文者,韓退之厭棄魏晉六朝駢儷之文,而反之于六經(jīng)兩漢,從而名焉者也。”(《曾文正公文集》“書牘類”)韓愈自己也多次使用“古文”的概念②。在韓愈以前,韻文和散文的區(qū)分用“文筆”的概念,從此以后,有韻無韻的篇章皆可稱文,逐漸用“詩筆”或“詩文”的概念取代了“文筆”。
韓愈、柳宗元(773—819)提倡的古文運動,其中心思想是將文與道合一。這種思想,源于先秦儒家對文學的認識。所以盡管在駢文盛行的南朝時代,這一思想仍然沒有絕跡,如《文心雕龍》提出的原道、征圣、宗經(jīng)的觀念,裴子野的《雕蟲論》也批評當時的文風“擯落六藝,非止乎禮義”。而在北朝,宇文泰和蘇綽不滿于駢體文,提倡用《尚書》的誥命文體代替駢文。隋文帝楊堅、李諤也反對浮艷文風。到了唐代,史學家如李百藥(565—648)、魏征(580—643)、姚思廉(557—637)、令狐德棻(583—666)、李延壽(598?—678?)等,都在史書的文學傳或文苑傳的序中抨擊六朝綺靡文風。其后,陳子昂在詩歌領域中提倡古詩,對于文章的改革也是一個側(cè)面的推動。所以韓愈說:“國朝盛文章,子昂始高蹈。”①柳宗元說:“文有二道:褒貶辭令,本乎著述者也;導揚諷喻,本乎比興者也……故秉筆之士,恒偏勝獨得,而罕有兼者焉……唐興以來,稱是選而不怍者,梓潼陳拾遺。其后燕文貞以著述之余,攻比興而莫能極;張曲江以比興之隙,窮著述而不克備……文之難兼,斯亦甚矣。”②都可以證明陳子昂的先導作用。以儒家思想作為寫作基礎,從而成為古文運動先驅(qū)的是蕭穎士(717—760)、元結(719—772)、獨孤及(725—777)、梁肅(753—793)和柳冕(?—804)。從古文運動參加者、提倡者的籍貫來看,大多出于北方。這一方面與他們所接受的北方文學傳統(tǒng)有關,另一方面,駢文在聲律上的種種限制,對于北方人來說,也同樣是不容易掌握的③。但是古文運動的真正成功,實自韓愈始。
蘇軾評論韓愈“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濟天下之溺”④。包含兩方面的意義:一是在文學上,一是在思想上。而這兩個方面又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當時文壇的狀況是,文體方面拘于駢偶,內(nèi)容方面多涉釋、老,氣格方面萎靡薄弱。韓愈“起衰”的工作,就是要在文體上恢復東漢以前的散體,內(nèi)容上要恢復儒家的思想傳統(tǒng),氣格上要恢復古文的渾灝風格。他的前驅(qū)雖然也提倡古文,反對駢文,但多為佛教門徒,持奉的仍然是外來文化。韓愈辟佛,乃欲從根本上重振華夏文化。他建立了道統(tǒng),并為宋代的新儒學奠定了基礎。
韓愈的古文論,集中體現(xiàn)在他的《答李翊書》中:
將蘄至于古之立言者,則無望其速成,無誘于勢利,養(yǎng)其根而俟其實,加其膏而希其光。根之茂者其實遂,膏之沃者其光曄,仁義之人,其言藹如也。①
由于古文的寫作是新文體的創(chuàng)造,所以得之艱難,故“無望其速成”;同時又不能藉以謀求功名,故“無誘于勢利”。這就需要有人格上的修養(yǎng),以形成持久的抗拒勢利與時文的力量。下文說:
雖然,不可以不養(yǎng)也。行之乎仁義之途,游之乎詩書之源,無迷其途,無絕其源,終吾生而已矣。氣,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畢浮。氣之與言猶是也,氣盛則言之短長與聲之高下者皆宜。②
這一段文字來自《孟子·公孫丑上》:“我知言,我善養(yǎng)吾浩然之氣……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yǎng)而無害,則塞于天地之間。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四書章句集注》第231—232頁)文章的至大至剛的力量來自于平日的人格修養(yǎng)。修養(yǎng)是將道德的內(nèi)化,作者之心與道德是一整體,即“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這在創(chuàng)作實踐上,往往能夠見人之所不及見,感人之所不能感,言人之所不敢言。從而提升文學的境界,開拓文學的視野。唐代古文家如柳冕說“文章之道,不根教化,別是一技耳”①。柳宗元提出“文者以明道”②,“圣人之言,期以明道”③。都明確表示了相近的看法。
但優(yōu)秀文章的寫作并不僅僅依靠人格修養(yǎng),還有文學本身的修養(yǎng)。韓愈曾這樣描述自己學文的歷程:“非三代兩漢之書不敢觀,非圣人之志不敢存。處若忘,行若遺。儼乎其若思,茫乎其若迷,當其取于心。而注于手也,惟陳言之務去。”④而柳宗元更是提出轉(zhuǎn)益多師。其《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云:
本之《書》以求其質(zhì),本之《詩》以求其恒,本之《禮》以求其宜,本之《春秋》以求其斷,本之《易》以求其動,此吾所以取道之原也。參之谷梁氏以厲其氣,參之《孟》《荀》以暢其支,參之《莊》《老》以肆其端,參之《國語》以博其趣,參之《離騷》以致其幽,參之太史公以著其潔,此吾所以旁推交通而以為之文也。⑤
但是“惟陳言之務去”,可以向兩方面發(fā)展:一是以文辭醇厚來去除駢文的浮薄,一是以奇崛的文字造成新奇的效果。韓愈的文章中就有這兩種風格并存。他的弟子李翱和皇甫湜也各得其一端。前者在晚唐影響較小,而后者主張怪奇,也使古文運動由盛轉(zhuǎn)衰。皇甫湜說:“夫意新則異于常,異于常則怪矣;詞高則出于眾,出于眾則奇矣。”⑥蘇軾在《上歐陽內(nèi)翰書》中說:“蓋唐之古文,自韓愈始,其后學韓而不至者為皇甫湜; 學皇甫湜而不至者為孫樵;自樵以降,無足觀矣。”①這和古文運動的理論指導也有一定的關系。宋代古文運動能取得最后的勝利,和他們重新由怪奇走向簡易是有關的。而唐代古文理論中關于“文”與“道”的關系,在宋代則得到了呼應和進一步闡發(fā)。
注釋
① 李諤《上隋文帝書》,《隋書·李諤傳》第1544頁,中華書局排印本1973年版。② 例如,韓愈《題歐陽生哀辭后》:“彭城劉君伉喜古文,……其志在古文。”《師說》:“李氏子蟠,年十七,好古文。”《與馮宿論文書》:“不知古文直何用于今世也。”其弟子李翱《韓吏部行狀》云:“后進之士,其有志于古文者,莫不視公以為法。”① 《薦士》,錢仲聯(lián)《韓昌黎詩系年集釋》卷五,第528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② 《楊評事文集后序》,《柳宗元集》卷二一,第579頁,中華書局1979年版。③ 參見羅根澤《中國文學批評史》第六章,羅聯(lián)添《論唐代古文運動》第二節(jié),載《唐代文學論集》上冊,學生書局1989年版。平田昌司《唐宋科舉制度轉(zhuǎn)變的方言背景》,載《吳語和閩語的比較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④ 《韓文公廟碑》,郎曄選注《經(jīng)進東坡文集事略》卷五五,第877頁,香港中華書局1979年版。①② 馬通伯《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三,第99頁,香港中華書局1972年版。① 《謝杜相公論房杜二相書》,《全唐文》卷五二七。② 《答韋中立論師道書》,《柳宗元集》卷三四,第873頁。③ 《報崔黯秀才論為文書》,《柳宗元集》卷三四,第886頁。④ 《答李翊書》,《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三,第99頁。⑤ 《柳宗元集》卷三四,第873頁。⑥ 《與李生第一書》,《皇甫持正文集》卷四。① 《經(jīng)進東坡文集事略》卷四一,第7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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