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學與藝術·宋代音樂舞蹈藝術與文學·音樂繁盛對詞的影響
宋代音樂的繁盛,文學家對音樂的喜好并不同程度通曉音律,必然對他們的創作產生影響,這首先值得注意的就是促進了詞體文學的發展和興盛。詞是一種音樂文學,它是在隋唐燕樂興盛的基礎上產生的,燕樂新聲的大量創制就為詞的發展提供了充足條件,這一點宋代較之唐五代更突出。宋代的曲調除了創自教坊或來自民間、域外等外,詞人們多通音律,不少能自度曲,因此宋代曲調大盛,新聲競繁。由于音樂的繁盛,曲調不斷新創,出于演唱的需要,必然促使詞人創作更多的作品與之相配;即使是舊的曲調,適應不同的演出場合,也需要詞人不斷創作新詞。如《避暑錄話》卷下載:柳永“為舉子時,多游狹邪,善為歌辭。教坊樂工每得新腔,必求永為辭,始行于世”。柳永在《玉蝴蝶》詞中也說到歌女索要歌詞的情形:“珊瑚席上,親持犀管,旋疊香箋,要索新詞,人含笑立尊前。 ”蘇軾也說到有人乞要歌詞,其《水調歌頭》序云:“建安章質夫家善琵琶者乞為歌詞。余久不作,特取退之詞稍加隱括,使就聲律,以遺之云。”周《清波雜志》卷五也載:“東坡在黃岡,每用官妓侑觴。群姬持紙乞詞,不違其意而與之。”宋人有不少詞是在歌筵舞榭間應歌女需要而作的,詞人頻繁參與這種場合,勢必隨時作詞,這就刺激了詞的創作。另外,詞一旦被之聲腔,就得以迅速流布,產生更廣泛的社會影響,比起傳統詩文在小范圍的文人圈中傳觀,其影響不可同日而語。“凡有井水處,即能歌柳詞”,就是音樂傳布的效果。
詞又名“倚聲”,詞人創作時,多因聲以度詞,依音樂的曲拍為準度(當然也有先作詞,后協以律的),詞的句式結構須與樂曲的節奏旋律相應合,因此詞的體制與樂曲的均拍有密切關系。另外,音樂與詞維持一種雙向互補的辯證關系,音樂加強了詞的表現力,使之更能深入人心,而詞則使音樂的情調進一步具體化,二者相互補充,相得益彰,構成一個完整的藝術實體。在二者的結合中,一般來說詞情須與聲情相吻合。某種情調的音樂要求與之相同或相近情調的詞相配合,反過來說,某種情調的詞也要求相同或相近情調的音樂相配合。那么,宋代音樂,特別是那種在歌筵舞榭之間演奏的音樂主要是怎樣的旋律和情調呢?
由于宋代音樂早已消逝,僅存的一點音譜至今尚未能完全破譯,因此我們現在實際上不能聽到一首真正的宋人樂曲,這給我們的研究帶來困難。不過從現存的文獻資料上,我們對宋代音樂還是可以知其大概的。
沈曾植《菌閣瑣談》云:“五代之詞促數,北宋盛時啴緩,皆緣燕樂音節蛻變而然,即其詞可懸想其纏拍。”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從現存的詞想見其音樂。唐五代詞多小令,北宋自柳永以后慢詞大增,詞體的這種變化就表現了音樂由五代的“促數”向宋代的“啴緩”的變化,因此詞體的變化從根本上來說乃與宋代燕樂新聲的特征有關。
另外,就情調而言,宋詞“清切婉麗”的總體風格,其形成與當時音樂亦有相當的關系。王灼《碧雞漫志》卷一云:“古人善歌得名,不擇男女……今人獨重女音,不復問能否,而士大夫所作歌詞,亦尚婉媚。”蘇門六君子之一的李廌還作詞嘲笑一位善歌唱的老翁,說是“唱歌須是玉人,檀口皓齒冰膚,意傳心事,語嬌聲顫,字如貫珠”。南宋后期劉克莊《翁應星樂府序》也說:“長短句當使雪兒、囀春鶯輩可歌,方是本色。”人們“獨重女音”,最欣賞“語嬌聲顫,字如貫珠”的歌唱,歌筵舞席上的演唱者必須是妙齡美女。與這種社會風俗和審美心理相適應,當時流行音樂的情況,正如程大昌《演繁露》卷九所說:“凡今世歌曲,比古鄭衛,又為淫靡。”因此倚其聲而作詞,詞情與聲情相合,詞自然大多產生“清切婉麗”的傾向。不僅宋初的晏殊、柳永、歐陽修等如此,即使被稱為“一洗綺羅香澤之態,擺脫綢繆婉轉之度”的蘇軾,他的詞也有不少是婉約的,如宋翔鳳所說:“其詞恣褻,何減耆卿……亦風會使然也。”“山谷詞尤俚絕,不類其詩,亦欲便歌也。”(宋翔鳳〈樂府余論〉)宋詞中盡管有豪放之作,但宋詞總的來說“多綺語”,“以清切婉麗為宗”。這種傾向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從詞與音樂的關系來考慮,當時“重女音”,適應女性角色演唱的需要,當是一個重要原因。燕樂新聲所具有的藝術情調往往直接影響與之密切關聯的詞體文學,這應該說是沒有疑問的。當然,從更廣的視野來看,音樂和文學共同出現的這種傾向,是當時特定的社會經濟文化的產物,是自中唐開始至宋而大盛的追求感官享受的世俗審美風氣的一種表現。
宋詞高度繁榮,終致成為一代之文學,宋詞體制、情調特征的形成,宋詞的發展演變,都與當時的音樂有密切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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