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學與心學·余論
20世紀以來心學與明代文學關系研究的成就一如上述,當然也存有種種不足。而若使研究進一步深入,則必須克服種種不足。下面略陳其要者以供讀者參考。
首先是對心學本身的研究需要更加細致深入。以前學術界過于強調晚明進步思潮的叛逆性質,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將其與明代中期的思想界對立起來。其實心學本身便有一個發(fā)展演變的過程,比如說以前學術界往往批評晚明士人的空談心性,從而導致了文學上的內(nèi)容貧乏與缺乏力度,并認為這是心學影響的結果。但王陽明當初提出其心學理論時,恰恰是為了挽救政治危機的,只是由于現(xiàn)實政治的黑暗,使這種救世的學說逐漸演變成士人尋求解脫的理論。而且心學既然有救世的初衷,便不可能完全放棄教化的目的,所以以前對泰州學派過于強調其物欲色彩與平民意識,卻忽視了它在教化上使儒家學說通俗化的一面;忽視了這一面,便不能很好地理解諸如“情教說”、“世情說”、小說以補六經(jīng)說等等文學主張。還有心學思潮與城市經(jīng)濟發(fā)展的關系問題,以前往往更強調二者的相互支持作用,卻經(jīng)常忽視其相互間的負面影響。如心學越來越趨向享樂與自適的性質,最后甚至發(fā)展到避政治而不談,與城市中日益腐化的風氣不無關聯(lián)。這又牽涉到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問題。如果當時果真產(chǎn)生了如馬克斯·韋伯所說的具有進取意識與奮斗精神的資本主義,又何以會只對傳統(tǒng)倫理產(chǎn)生破壞作用而缺乏必要的建設性舉措? 等等。這些問題如果不進行深入研究,勢必會影響對心學性質的認識。
其次是心學與文學內(nèi)在關聯(lián)問題。20世紀以來的學術發(fā)展,使本論題的研究大體呈現(xiàn)為兩個階段: 前一階段主要是以唯物與唯心來看待心學的復雜現(xiàn)象,當學術界將心學定性為主觀唯心主義體系時,就理所當然地更強調它對文學的負面影響作用。近20年來對心學的研究深入了,認識到了它在明代歷史進程中的廣泛而復雜的影響,自然也就更關注它對文學影響的復雜性。但更多學者還只是停留在外部種種現(xiàn)象的類比,或者說還只是將心學作為文學發(fā)生的背景因素加以介紹,而缺乏二者之間內(nèi)在關聯(lián)的研究。我們認為對本論題的研究應該進入第三階段,那就是對心學與文學進行審美方面的關系研究。一方面,研究心學在哪些層面擁有審美的品格,這些審美的品格又是如何具體滲透到文學領域的;另一方面,心學又在哪些層面不具備審美的品格或者甚至具有與審美對立的性質,這些特性在進入文學領域后又是如何對文學的審美產(chǎn)生負面影響的等等。
第三是要更注意學科交叉性的立體研究。這又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文史哲相關領域的交叉。以前的文學研究在涉及相關領域的知識時,往往是借用那些領域學者們所取得的成果,而較少自己去親身進行這些研究。當然,了解并吸收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是任何學者都不能忽視的,尤其是在學科劃分日益細密的現(xiàn)代學術界,更少不了借用其他領域的成果。但由于心學與文學關系的特殊性質,決定了從事研究的人員必須擁有廣博的知識背景與文史哲綜合研究的能力。因為相關領域的研究很少去留意其研究對象與文學審美的內(nèi)在關聯(lián)問題,而這種關聯(lián)又決非不同領域成果的簡單對比,研究者必須對所牽涉的領域均進行過深入的研究思考,擁有自己的學術發(fā)現(xiàn)與獨立見解,才能得出真正有價值的學術結論。任何借用都不能代替自己的研究,只有自己的研究才可以減少盲從而擁有自身的真實學術判斷。比如以前學者談明代文學的解放思潮必先談資本主義萌芽,仿佛這是個不證自明的真理,所以不假思索就將其作為論證的前提,可又有誰去認真考察一下資本主義萌芽是否存在,甚至它是不是一個真命題?又如對心學發(fā)展階段的認識,幾乎都遵從嵇文甫、李澤厚等所描繪的既定學術范式: 王陽明——左派王學——李卓吾。但有誰認真想過,王畿所持是左派王學嗎?王學的發(fā)展果真如此簡捷明快嗎?另外,不同領域的學者即使研究的問題大致相近,但所關注的對象與角度卻又是不同的。比如說唐順之是被黃宗羲列入《明儒學案》的心學人物,但哲學界幾乎所有學者都未將其作為研究對象,文學界要談唐順之的心學思想也就無從借鑒,于是對唐順之“本色論”與唐宋派的關系問題也就是一筆糊涂賬。可以說,文史哲綜合交叉的研究能力是心學與文學關系研究的基本前提,如果缺乏這種能力,要真正進入此一研究領域是很困難的。二是各文體之間的交叉研究,心學對文學的影響應該說在各種文體間是不平衡的,如果只關注一種文體就有可能忽視了很重要的一些方面。比如湯顯祖,他在詩歌上近于六朝之華麗,在戲曲上更注重文采與才情,在散文上則更能顯示其心學的意識與政治的關注,而在文學觀念上則更強調心之靈氣與才氣,如果只看到湯氏在戲曲方面的創(chuàng)作特點,就會得出他重愛情自由、反封建禮教的結論,但如果結合其他文體的特征,就會知道他所說的“情”不僅指男女愛情,也兼指用世熱情,同時還指生生之仁的生命力。又如馮夢龍在“三言”創(chuàng)作中強調通俗與教化,可在民歌與文言小說領域卻又強調“情教”的觀念。只承認任何一方均不是馮氏之全部,而將二者結合起來,尤其是用其“情教”觀念去研究其婚戀小說,那將會是另外一種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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