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兩漢文學與出土文獻·出土簡帛中的文學遺產
眾所周知,簡帛學研究已經有了一個世紀的歷史。如果從1901年英國探險家斯坦因(Aurel Stein)在新疆尼雅遺址、瑞典探險家斯文赫定(Sven Hedin)在新疆樓蘭遺址發現漢晉簡牘算起的話,到現在為止已經有了上百年的時光。從那時到現在,發現的簡帛總數已經超過20萬支(片)以上,而且分布地域廣闊(全國十幾個省都有出土),涵蓋時代廣泛(從戰國一直到魏晉)。以簡帛文獻為例,僅重要的發現已經有三十多次、三百多種①。但是直到20世紀70年代之前,出土的簡帛古書仍然只是斷簡殘編,零章碎句,非常有限。古書的大規模出土,是從1972年發現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竹簡、1973年發現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和竹簡等開始的,此后一發而不可收,成為20世紀與甲骨學、敦煌學等齊名的顯學之一。
我們前面已經談過,只有簡帛才是真正的古書。但是出土簡帛也分兩種基本類型,即文書和文獻兩種。文書近于檔案②,文獻才近于典籍。不過在歷史學家看來,這些都是史料。但是在文學家看來,只有那些文獻簡才可以進入文學殿堂。實際上有些也很難區分,如出土的一些書信,恐怕也是二者性質兼有的。所以我們這里重點講述文獻簡,同時就內容所需,也兼談一些文書簡。
出土簡帛中既包括傳世古書,也包括新出佚籍。有傳世本的古書,簡帛本往往為其提供了最早的原始祖本;沒有傳世本的佚籍,簡帛本往往為我們提供了前所未聞的新知。我們重視它們是完全應該的。但是我們也要認識到,簡帛本往往只是一個摘抄的節本,并非都勝過傳世本。須知傳世本也有自己早期的來歷,不能妄以二者的異同定其是非。如果過分地抑揚簡帛本,貶斥傳世本,那就會像錢鍾書先生所諷刺的那樣,“倡新特而矜創獲,厭芻豢而思螺蛤,情侈意奢,獎譽溢量”①了。明乎此,我們又把敘述重點放在了出土簡帛佚籍上。只有這樣,才能暢談出土簡帛對于文學史研究的重要性。
注釋
① 這里僅指狹義的“文獻”,不包括文書等。參見李零《簡帛的埋藏與發現》,《中國典籍與文化》2003年2期。② “文書”又分為“官文書”(administrative documents)和“私文書”(personal docu-ments)兩種。“官文書”主要是指一些政府的公文、簿籍、契約、律例、儀注等,“私文書”主要是指簿籍、契約、書信、遣冊、日書等。① 錢鍾書先生《管錐編》(第二冊)第401頁,中華書局1979年版。錢先生文中批評清儒錢大昕、嚴可均等推崇唐中宗景龍二年易州龍興觀碑本《老子》,“柳宗元《陸文通墓表》嘗譏專己訾異者曰:‘黨枯竹,護朽骨。’龍興頑石之不必黨護,猶枯竹與朽骨耳”。所言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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