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金元文學與宗教、哲學·理學與元代各體文學·理學與詩歌
如果我們把元代代表性詩風概括為吟詠性情和儒雅蘊藉,我們就不難發現,這其實是元人在力圖扭轉宋詩之弊的過程中,在理學與文學對立統一的平衡點上形成的詩學追求和詩歌風格。按照元代中期代表性詩論家的理解,“吟詠性情”是詩歌的抒情原則,它等同于“發乎情,止乎禮義”(《詩大序》)。發乎情,是詩歌特點的要求,而這“情”必須是有節制的,是受“理”性控制的。這是對宋代理學影響詩歌形成詩弊的糾偏之后,又不完全擺脫理學精神影響的詩學追求,是在宋代否定詩歌抒情之后,強調詩歌的抒情特征又不使感情的抒寫失控,在持情這一平衡點上形成的詩風。宋代從邵雍的《擊壤集》,到魏了翁的《文章正宗》,再到宋元之際金履祥的《濂洛風雅》,從程頤“作詩妨事”之說①,到朱熹作詩“枉費工夫”之論(見《答謝成之》),宋代理學家從理論與實踐兩方面,形成了一套詩學理論與詩風,大致說就是反對詩的抒情,而以詩為“言志”、“明理”的工具。他們對中國歷史上最有成就的詩人,也是批判的。《四庫全書總目·擊壤集》提要與《四庫全書總目·濂洛風雅》提要,將理學家詩學主張與詩風形成的進程作了大致描述和評論,前者說:
自班固作《詠史》詩,始兆論宗;東方朔作《戒子詩》,始涉理路。沿及北宋,鄙唐人之不知道,于是以論理為本,以修詞為末,而詩格于是乎大變……
后者說:
自真德秀《文章正宗》出,始別為談理之詩……自履祥是編出,而道學之詩與詩人之詩千秋楚越矣。夫德行、文章,孔門即分為二科;儒林、道學、文苑,《宋史》且分為三傳。言豈一端?各有當也。以濂洛之理責李、杜,李、杜不能爭,天下亦不敢代為李、杜爭。然而天下學為詩者,終宗李、杜而不宗濂洛也。此其故可深長思矣。
理學家的詩學觀念和詩風,在宋元之際遭到了猛烈的批判,如劉克莊說:“近世理學興而詩律壞”(《林子顯詩序》),戴表元說:“后宋百五十年,理學興而文藝絕。”①元人對理學家詩論、詩風的批判是普遍的,認為其詩都無性情,一切直致,理即是詩,以平近為貴,類乎禪人偈語。于是要求恢復詩歌的抒情。由于元代的詩作者都是理學家詩人或能詩善文的理學家,所以他們的抒情,很難是個人感情的任意抒寫,而不能不受禮義的束縛,不能不受“中和”的節制。有時他們所抒之“情”還并不全等同于個人一已之情,他們將個人情性等同于天地之情性,于是“情”又成為社會化的,仍然受著理性的制約。他們想在理性與抒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一個兼顧而不兩失的契合點。“性發乎情則言言出乎天真,情止乎禮義則事事有關于世教”②,這是他們追求的理想境界。“吟詠性情”的旗幟就這樣被他們選中并高揚。至于詩風的儒雅蘊藉,則是一種具有真情實感,而又不抒發強烈的感情;強調個人性情,而又不表現個人與社會的矛盾、自我與群體的沖突;具有詩的美感,給人感情的觸動,但不給人以強烈震動。這樣一種詩歌風范出現在元代中期,并成為元代代表性的詩風。
注釋
① 見《二程遺書》卷一八答“詩可學否”。① 袁桷《清容居士集》卷二八《戴先生墓志銘》。② 吳澄《蕭養蒙詩序》,《吳文正公集》卷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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