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史浩為忠臣辨冤
隆興元年(1163),史浩拜為尚書右仆射,他一就職,就為被奸臣陷害的趙鼎、李光、岳飛辨冤,認為應該恢復他們的官爵,照顧他們的子孫,孝宗準奏。《宋史·史浩傳》:“隆興元年,拜尚書右仆射,首言趙鼎、李光之無罪,岳飛之久冤,宜復其官爵,祿其子孫。悉從之。”
兩宋·史浩為忠臣辨冤
隆興元年(1163),史浩拜為尚書右仆射,他一就職,就為被奸臣陷害的趙鼎、李光、岳飛辨冤,認為應該恢復他們的官爵,照顧他們的子孫,孝宗準奏。《宋史·史浩傳》:“隆興元年,拜尚書右仆射,首言趙鼎、李光之無罪,岳飛之久冤,宜復其官爵,祿其子孫。悉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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