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集。十八卷。南宋吳曾撰。吳曾(生卒年不詳),字虎臣。崇仁(今屬江西)人。屢試不中,依附秦檜,得補右迪功郎。后歷任太常丞、工部郎中、嚴州知府等職。
《能改齋漫錄》據書末其子吳復跋,稱所記共二千余條,分為十八卷。因“事涉訕謗”,遂被禁毀。后雖得重刊,但已被刪削。今本亦十八卷,分“事始”、“辨誤”、“事實”、“沿襲”、“地理”、“議論”、“記詩”、“記事”、“記文”、“類對”、“方物”、“樂府”、“神仙鬼怪”十三類。其中“記詩”、“記文”、“樂府”三類多記詩、詞、文的本事、逸聞,可以窺見當時的文學風氣,并保存了杜甫、韋應物、歐陽修、王安石、蘇軾、黃庭堅等重要作家的佚作,有一定的文學史料價值。以上三類中也保存了為數不多的時人論詩談文之語,間或斷以己意,有益于文學批評史的研究。如卷二之《詩有奪胎換骨,詩有三偷》條引《冷齋夜話》所記黃庭堅語:“不易其意而造其語,謂之換骨法;規模其意而形容之,謂之奪胎法。”此是黃庭堅及江西詩派的重要理論之一。作者為之辯解說:黃庭堅“豈肯教人以蹈襲為事乎?”正可看出“奪胎換骨”之說的“蹈襲”乃至剽竊的實質。再如卷十一中《程正叔不欲為閑言語》條記理學家程頤稱作詩為“閑言語”,并攻訐杜甫“穿花蛺蝶深深見,點水蜻蜓款款飛”說:“如此閑言語,道出則甚?”語雖不多,正道出理學家“作詩害道”的否定文學的思想。作者則引《詩經》中“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楊柳依依,雨雪霏霏”等句,認為作詩“未免乎寫物”,可謂持平之論。
《能改齋漫錄》是南宋筆記中較好的一部。作者知識淵博,涉及面廣,辨析也比較精當,且保存了許多已佚失的文獻資料,故為后代考證之文所引用。但所記既廣,也就難免失實之處。
有《說郛》本、北京圖書館藏抄本。通行者有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1960年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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