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出清代詞論家王國維《人間詞話》:“詞以境界為最上。有境界則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文學之工不工,亦視其意境之有無,與其深淺而已。”
境界原為佛語:“功能所托,名為‘境界’,如眼能見色,識能了色,喚色為‘境界’。”(《俱舍論頌疏》)唐以后廣泛用于論詩。
由王國維首次高標為評詞標準。在王國維評論藝術作品時,境界的涵義與意境相同。二者的區別,在于意境只能用于藝術作品,而王國維的“境界”不僅指藝術作品,有時也指外界和人心中的審美對象:“夫境界之呈現于吾心而見于外物者,皆須臾之物。惟詩人能以此須臾之物,鐫諸不朽之文字,使讀者自得之。”(《人間詞話附錄》)“境界非獨景物也,喜怒哀樂亦人心中之一境界。”
王國維的“境界”有三層涵義:一、“境界”是情與景、意與象、隱與秀、感情與想象的統一:“文學之事,其內足以攄己,而外足以感人者,意與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與境渾,其次或以境勝,或以意勝。茍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學。”二、“境界”要求再現的真實性:“能寫真景物、真感情者,謂之有境界。否則謂之無境界。”三、“境界”還要求文學語言能夠直接引起鮮明生動的形象感。根據詞人審美觀照和境界構成方式的不同,王國維把境界分為“有我之境”和“無我之境”兩類,并把由此產生的兩種不同美感效應分為“壯美”與“優美”。
根據創作方法的不同,他又將境界的創造分為“造境”與“寫境”兩種;從境界的語言藝術表現著眼,他又提出“隔”與“不隔”的觀點。王國維因之把“境界”作為詩歌藝術本體來加以強調,認為它比別的詩歌范疇更為本質和重要:“滄浪所謂‘興趣’,阮亭所謂‘神韻’,猶不過道其面目,不若鄙人拈出‘境界’二字,為探其本也。”“言氣質,言神韻,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氣質、神韻,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隨之矣。”
王國維的“境界”說,概括反映了抒情文學的藝術特征,尤其是對境界產生過程和構成形態的論述,則已深入到藝術的本質,從中西美學相互參證融合的理論高度,論及藝術家的修養和審美體驗、審美觀照、藝術表現乃至對藝術意象的分類和批評,表現出對藝術的本質和特征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具有較高的理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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