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典故·還詔
【出典】 《漢書》卷八六《王嘉傳》:“王嘉字公仲,平陵人也。……建平三年代平當為丞相,封新甫侯,加食邑千一百戶。嘉為人剛直嚴毅有威重,上甚敬之。……是時,侍中董賢愛幸于上……會祖母傅太后薨,上因托傅太后遺詔,令成帝母王太后下丞相御史,益封賢二千戶,及賜孔鄉(xiāng)侯、汝昌侯、陽新侯國。嘉封還詔書,因奏封事諫上及太后曰:‘……高安侯賢,佞幸之臣,陛下傾爵位以貴之……’……嘉封還益董賢戶事,上乃發(fā)怒,召嘉詣尚書……嘉免冠謝罪。”
【釋義】 西漢丞相王嘉為人剛毅,他反對皇帝下詔益封佞臣董賢,曾封還詔書,進言勸阻。
【例句】 兩度呼來,也曾批敕,也曾還詔。(劉克莊《水龍吟·丁巳生日》2621)這里用本典追憶自己在朝居官忠直,曾據(jù)理不草擬制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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