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
我覯之子,籩豆有踐。
本詩篇幅不長,篇中運用了生動而微顯突兀的比興手法。猛一讀去,似覺所使用的比喻不大相干,出人意外;靜而思之,乃覺適在情理之中。它顯露了作詩者靈動跌宕的藝術聯想力。
全詩共二章,每章四句。由于詩中的比喻描寫,致使對本篇的解釋有不同看法。傳統的解釋是詩篇贊美周公。朱熹《詩集傳》以為,首章乃“比平日欲見周公之難”,“末章則“比今日得見周公之易,深喜之之詞也”。近人則每將詩篇中所使用的“取妻”、“匪媒”(“匪”,非也)諸詞坐實,或認其為描寫憑媒婚姻的情況,或以其為男子迎婚新婦時的唱詩等等。
這里有一關鍵處,即對篇中“我覯之子,籩豆有踐”二句的解釋。它在本篇中,起正面發抒作詩者直接感受的作用,而值得注意的是,《豳風》下面另一詩篇《九罭》中,出現了相同的兩句:“我覯之子,哀衣繡裳”。它們語句構造相同,所描說的對象當亦相同,兩者蓋均指周公。朱熹雖以為詩篇贊美周公,卻將此處“我覯之子”(“覯”,音構,遇見也)的“之子”釋為“指其妻而言也”。此殆不然。作詩者在這兩處應都是描述其面遇周公的感受。
詩篇的主要思想是頌美周公,躬踐禮儀,足資模范。作詩者面對周公風儀,哀心欽服,起就近取則的感受。為了發揮心中感受,作詩者忽然聯想平常似不相干的斧頭,腦海中涌起了制斧——用斧——視斧的聯想三部曲:為起了制斧,需要得到斧頭的木柄,這就需要伐柯;為了伐柯,又需要運用正在手頭的這柄斧頭;看到手頭的斧頭,恍然想到方法就在手頭,遠乎哉,不遠也(“其則不遠”:“則”,意為法則);從而歸結到:如果要學禮儀,今天得見的周公正是最好的模范。這樣,作詩者的一連串思想活動,就回環曲折地表述出來了。
“籩”,音邊,古代禮器,用竹制,祭祀宴會時用以盛果脯等。豆,也是古代禮器,用木制,亦有用銅或陶制者,祭祀宴會時用以盛果脯等。“籩豆有踐”,是形容周公踐禮躬行,儀范井然的風度。我國古代長期以來傳述周公教禮的故事,與此篇所的風范是相一的致的。《豳風》來自周土,多周公遺聞,這些都可加強將本篇釋為贊頌周公的理由。
作詩者在首章興喻,末章顯志。它在興感伐柯“匪斧不克”時,誘發出另一個比喻:“取妻如何,匪媒不得”,連綴成文,兩相并舉,擴大了詩篇含蓄的意蘊。后人從此就把“為媒”稱之為“伐柯”。人們之所以或將本詩解釋為婚嫁之章,釋“籩豆有踐為新婦(“之子”)排列食具,則都是將首章的興喻按文落實而產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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