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林教頭風雪山神廟》解說與賞析
金圣嘆在“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這一回的回評中,稱贊它“為藝林之絕奇也”。在今天看來,這一回的描寫也可以稱作中國古代小說中“絕奇”的篇章。
首先,它寫出了人物性格的發(fā)展變化。在《水滸傳》以前的我國小說中,人物性格特征往往是凝固、靜止的。如在《三國演義》中,曹操的奸詐,劉備的仁愛,關羽的義重如山,諸葛亮竭忠盡智,所有這些性格特征,一般都是一以貫之,定型化的。不僅中國的《三國演義》是如此,外國的古典主義作品也統(tǒng)統(tǒng)如此。用黑格爾的話來說:“他在開場時是什么樣的人,在收場時還是那樣的人”。(見黑格爾《美學》第二卷第347頁)然而,在《水滸傳》中便開始逐漸打破了這種人物性格的定型化,最突出最鮮明的例證,便是林沖性格的發(fā)展和變化,由忍辱退讓發(fā)展為奮起反抗。在前,當他發(fā)現(xiàn)自己妻子被人調戲時,他已經舉起給予迎頭痛擊的手,一看是高太尉的養(yǎng)子高衙內,他便“先自手軟了”。高太尉收買押送他的兩個公人董超、薛霸要在野豬林謀害他,當魯智深救了他的性命,要懲罰這兩個公人時,他還替這兩個公人向魯智深說情。只有當他親眼看到草料場遭火焚燒,親耳聽到陸謙、富安、差撥在一起興高采烈地議論,要拾得他一兩塊被燒的骨頭回來向太尉和衙內邀功請賞時,他才燃起一腔反抗的烈火,從山神廟跳出來一舉把陸謙、富安、差撥三人統(tǒng)統(tǒng)殺死。在野豬林當魯智深要打死謀害林沖的董超、薛霸時,林沖為他倆開脫說:“非干他兩個事,盡是高太尉使陸虞候分付他兩個公人,要害我性命,他兩個怎不依他?”這次當陸虞候向他求饒說:“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來。”林沖不但不因此而對他有絲毫的原諒,反而當即“罵道:‘奸賊!我與你自幼相交,今日倒來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
其次,它寫出了林沖性格的發(fā)展完全是由那個腐朽黑暗的社會環(huán)境“逼”出來的。把典型性格的形成寫成是先天的,這是《水滸傳》以前的作品普遍存在的特點。如魯迅所指出的:“從神話演進,故事漸近于人性,出現(xiàn)的大抵是‘半神’,如說古來建大功的英雄,其才能在凡人以上,由于天授的就是。” (魯迅《中國小說的歷史變遷》) 《三國演義》刻畫的典型性格,便仍然明顯地帶有先天生成的傾向。作者寫曹操七歲時就以奸詐的手段愚弄他的父親和叔父,被目為是“亂世之奸雄”。諸葛亮出山時不過是個二十七歲的毛頭小伙子,隱居在深山僻壤,他的神奇智慧仿佛就是天生的。作者也說:“孔明未出茅蘆,已知三分天下,萬古之人不及也!”而《水滸傳》中林沖性格的描寫,就充分體現(xiàn)了環(huán)境對于人物性格的作用。當客觀環(huán)境還允許林沖有退讓的余地時,他是決不會采取激烈的反抗行動的,只有當他看清高太尉一再非要置他于死地不可,逼得他欲茍且偷生也毫無可能時,他的性格才被撞擊出反抗的火花。這就不僅體現(xiàn)了“那里有壓迫,那里就有反抗”的階級斗爭規(guī)律,而且顯示了“人物的性格要根據(jù)他們的處境來決定”的藝術規(guī)律,(狄德羅《論戲劇藝術》)用恩格斯的話來說,他達到了“典型環(huán)境中的典型人物”(恩格斯《致瑪格麗特·哈克奈斯》)的高度。
例如在他碰到李小二時,李小二問他因何來到滄州,“林沖摸著臉上道:‘我因惡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場官司,刺配到這里。如今叫我管天王堂,未知久后如何。不想今日在此見你。”從這話里可見他盡管對高太尉的“生事陷害”有所不滿,但說話的口吻卻頗為平靜,缺乏李逵、魯智深那種對壞人壞事強烈憤恨的感情和反抗的意識。對“久后如何”雖有擔憂,但也只是怕再遭迫害,可見這時他的性格特征依然是忍辱退讓,逆來順受。
李小二夫婦在滄州正沒個親眷,要和林沖常來常往,林沖還說:“我是罪犯,恐怕玷辱你夫妻兩個!”更可見其既安于“罪犯”的處境,又處處為他人著想的軟弱而善良的性格。
直到李小二告訴他,有官人在他的酒店里找牢城的管營、差撥出謀,送了一包金銀與管營、差撥,隱隱約約“只聽差撥口里吶出一句高太尉三個字來”,又“只聽差撥口里說道:‘都在我身上,好夕要結果他性命。’”從李小二所介紹的那官人的身材、長相,林沖已經斷定那是陸虞候又來謀害他的性命。這時他才怒氣沖沖,發(fā)誓要“教他骨肉為泥”,并去街上買了把解腕尖刀帶在身上,可是找了幾天沒找到陸虞候,他也就“心下慢了”。
林沖這種軟弱而善良的性格,是由他的出身和所處的環(huán)境決定的,用他自己的話來說:“自古道:‘不怕官,只怕管。’林沖不合吃著他的請受”,只有“權且讓他”。直到“風雪山神廟”,由于他所處的環(huán)境已發(fā)生了根本變化,高俅又一次派陸虞候來謀害他的性命,使他已經到了絲毫無法退讓的境地。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作者不僅寫出他的性格由軟弱轉為反抗,而且還令人嘆服地寫出了他這種性格轉變的過程。他雖然已聽到李小二說陸虞候要謀害他,并在盛怒之下買了尖刀,但作者并沒有讓他馬上跟陸虞候廝殺,而是寫他在大風雪的寒冷日子里,接連喝了兩次酒;寫他接受看管草料場的任務,因草料場正廳被雪壓倒,使他無處安身,不得不把鋪蓋卷到附近一座破廟里暫宿一夜,這時他又親眼看到草料場被人放火燒掉,又親耳聽到陸虞候等在廟門外得意忘形地笑談他們乘機燒死林沖的陰謀得逞,這才逼得他忍無可忍,燃起一腔復仇的怒火,把陸虞候等一個個殺掉。這樣就使讀者感到林沖性格的轉變極為真實、自然。盡管作者寫他在殺陸虞候時,“把尖刀向心窩里只一剜,七竅迸出血來,將心肝提在手里”,其手段不可謂不殘忍,然而它給讀者的感受卻不是恐怖、殘暴,而是“殺得快活,殺得快活”。(容與堂刻本《水滸傳》的眉批)因為作者所創(chuàng)造的藝術氛圍,已經使讀者對林沖有強烈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之感,如今林沖的性格終于發(fā)展到采取強烈的復仇反抗行動,這使讀者怎么能不感到痛快無比呢?
再次,它對風雪等自然景物的描寫也極為出色。我國本是詩的國度,在詩歌創(chuàng)作中有融情于景的豐富經驗和優(yōu)良傳統(tǒng)。如明代謝榛的《四溟詩話》所指出的:“景乃詩之媒,情乃詩之胚,合而為詩,以數(shù)言而統(tǒng)萬形,元氣渾成,其浩無涯矣。”如何把詩詞中寫景的創(chuàng)作經驗運用到小說創(chuàng)作中來,這個問題在《水滸傳》以前的我國小說創(chuàng)作中始終未獲解決,因此它們往往避而不寫自然景物,或者把詩詞韻文直接引進小說當中,代替小說對自然景物的獨特描寫。《水滸傳》作者對“風雪山神廟”的自然景物描寫,可謂是我國小說史上的一個新鮮的藝術創(chuàng)造,其成功之處在于:
第一,它不再是借助于詩詞韻文的形式來寫景,而是采用小說的手法,以散文的形式來寫景。如它寫林沖和差撥“兩個取路投草料場來”時,“正是嚴冬天氣,彤云密布,朔風漸起,卻早紛紛揚揚卷下一天大雪來。”彤云,即陰云。朔風,即北風。幾句話就寫出了一片陰冷的景象。尤其是它寫下雪,不用“落下”、“飄下”,而用“卷下”,這就既吸取了我國詩詞創(chuàng)作煉字的功夫,又毫無人工雕琢的痕跡,而充分發(fā)揮了散文描寫真實、自然的長處。
第二,它不是孤立的偶然的插幾句寫景,而是隨著故事情節(jié)的發(fā)展,始終不忘以雪景來渲染小說所描寫的環(huán)境氣氛。如寫林沖一到草料場,就看到那草屋“四下里崩壞了,又被朔風吹撼,搖振得動。林沖道:‘這屋如何過得一冬?待雪晴了,去城中喚個泥水匠來修理。’向了一回火,覺得身上寒冷”,需要喝酒御寒,可見風雪之大。寫林沖去沽酒時,又寫他在“雪地踏著碎瓊亂玉,迤邐背著北風而行”。沽酒后,又寫他“仍舊迎著朔風回來,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緊了”。他“踏著那瑞雪,迎著北風,飛也似奔到草場門口”,發(fā)現(xiàn)“那兩間草廳,已被雪壓倒了”,屋里“火盆內火種都被雪水浸滅了”。他卷起鋪蓋搬到附近一個破廟里,“把身上雪都抖了,把上蓋白布衫脫將下來,早有五分濕了”,他趕緊就喝酒取暖。直到殺陸虞候等三人時,作者仍不忘寫雪,說他把陸虞候“劈胸只一提,丟翻在雪地上”。作者按照時間發(fā)展的順序,在多種不同的場合,皆隨時以風雪的景色來渲染那陰森寒冷的環(huán)境氣氛,這就收到了層層點染、逐步加深讀者的印象,使讀者終生難忘的藝術效果。這是那種單純、孤立地正面描寫風雪景色的文字所達不到的。
所有這一切,皆為《水滸傳》在我國小說史上的獨特創(chuàng)造,因此稱之為“藝林之絕奇”,堪稱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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