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內緣
清代白話中篇才子佳人小說。一名《燈月傳》。八回。題“中山灌花野叟、松村居士同編次”。灌花野叟、松村居士均待考。成書于清道光年間。
現存主要版本有清本堂藏板本。
吉安府吉水縣有個吏部尚書姚希孟。希孟辭世以后,留下夫人崔氏,帶著一男一女過活。女孩子名叫碧云,男孩子名喚姚吉。這碧云生來一貌如花,而且聰慧異常,才學超群。此時碧云已然一十九歲,猶待字閨中。碧云有個丫環名叫月華,也是個聰明伶俐、美麗非凡的女孩子。
這一年元宵佳節,碧云與月華在門口看燈,偶然看見一個書生,生得風流瀟灑。碧云與月華都心生愛意。這書生姓李名瑾,父親早已亡故,跟母親相依為命。李瑾恰好也是一十九歲,不僅人物生得齊整,而且心性異人,十五歲即已入泮。此時也尚未定親。他于燈下見著碧云、月華,詫為天人,心中羨艷不已。自此,雙方都在暗中思戀。
李瑾有個好朋友叫趙紹,也是個飽學的生員,而且膂力過人,俠肝義膽。因此李瑾便托趙紹為媒,要去姚家說親。不料兩人商量的話被同窗袁尚聽到。這袁尚乃是個小人,家有萬貫家產,專一結交官府,在鄉里橫行無忌。袁尚聽得說碧云小姐姿容美麗,于是想先遣媒前去說親。但又打聽得小姐擇婿,要才貌雙全,便剽掠了李瑾的一首詩,寫上自己的名字,獻給小姐,卻被丫環月華識破。以后又當面考詩,袁尚丟盡了臉面。但他仍不死心,故意散播謠言,說碧云小姐已經答允了他的婚事,想造成一種既成事實,以此打消李瑾求婚的念頭。果然,李生以為婚事無望,郁悶成疾,一病月余,方才痊愈。
一日,李瑾信步游玩,偶然來到了姚府的花園。正在游賞之際,碰上了到園中為小姐摘花的丫環月華,兩人互通情愫,方知根本沒有答允袁尚婚約之事。高興之下,李瑾便題詩一首,由月華轉交給碧云。次日,月華引著碧云小姐,到花園與李生相會。兩人互訴愛慕,相約倩媒說合。于是,李生復往請趙紹為媒。在途中又巧遇到碧云的兄弟姚吉。三人十分投緣,皆恨相見太晚。姚吉且答應撮合李瑾與姐姐的婚事。在趙紹和姚吉的作合之下,姚夫人很快地答允了李生與女兒的婚姻。
這事被袁尚知道,怒恨交加,與門下商量,決定搶先將聘禮送往姚家。李瑾、趙紹知曉,約了一百多個同學,把袁家送禮之人痛打一頓。袁尚惱羞成怒,買通縣令,狀告李瑾搶奪聘禮花紅。李生被下在獄中。碧云寫下血書,表明自己的意愿,讓月華男裝前往探監。探監歸來,途中遇到新科進士柳善本,月華便將李瑾無端遭人陷害之事相告。柳善本大為不平,答應進縣府為其辯冤。善本見月華人材出眾,又頗有俠義之風,以為她是個須眉男子,竟將自己的女兒許配給她。
得柳進士關說,又有合學生員共保,李瑾得免受皮肉之苦,被發配鳳翔三年。袁尚猶不肯罷休,又買通解差,要在途中將李瑾謀害。幸虧解差安仁心存善意,李瑾留得了性命,從此李生的時運便逐步好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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