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wèi)人束氏,舉世之物,咸無所好,唯好畜貍狌。貍狌,捕鼠獸也。畜至百余,家東西之鼠捕且盡。貍狌無所食,饑而嗥。束氏日市肉啖之。貍狌生子若②孫,以啖肉故,竟不知世之有鼠;但饑輒嗥,嗥輒得肉食,食已與與如③也,熙熙如也。
南郭有士病④鼠,鼠群行有墮甕者,急從束氏假⑤貍狌以去。貍狌見鼠雙耳聳,眼突露如漆,赤鬣⑥,又磔磔然⑦,意為異物也,沿鼠行不敢下。士怒,推入之。貍狌怖甚,對之大嗥。久之,鼠度其無他技,嚙其足,貍狌奮擲而出。
(《宋文憲公全集》)
注釋①貍狌(sheng)——亦作“貍鼪”。野貓。②若——與、和。③與(yu)與如——走路安樂舒適貌。④病——以……為患;擔憂。⑤假——借。⑥赤鬣(lie)——紅色的須。⑦磔(zhe)磔然——形容老鼠吱吱的叫聲。
賞析這是一篇寓言小品,它所揭示的道理深刻警醒,值得我們記取。
“捕鼠獸”貍狌竟然為鼠所制,避之猶恐不及,這究竟是咎由自取,還是束氏之過?這是我們理解此文主旨的關鍵所在。
貍狌由捕鼠變得畏鼠避鼠,這固然與貍狌的養(yǎng)尊處優(yōu)不無關系,但貍狌斗志的喪失卻是束氏嬌縱的結果,直接責任在于束氏而非貍狌。首先,束氏畜養(yǎng)貍狌不是為了捕鼠,而是一種嗜好。若然,大可不必“畜至百余”,一二只足矣。因此,當“家東西之鼠捕且盡”時,對貍狌束氏不是縱之以去,讓它們自謀生路,而是“日市肉啖之”。嬌縱的結果,是貍狌的子孫竟不知世上有鼠,把鼠當作異物,并產生一種恐怖心理;而束氏的嬌生慣養(yǎng)又導致了貍狌戰(zhàn)斗力的喪失。在心理和斗志兩方面均處于下風的貍狌最后為老鼠所制也就不足為怪了。
此文主要是講束氏畜貓之道的失誤,這也可從標題見出一斑。如果本文意在說明貪圖享樂的嚴重后果,以“貍狌”為題即可,前面冠以“束氏”二字,說明貍狌的饞懶、怯懦是束氏造成的,應由束氏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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