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孝祥《念奴嬌》原文與歷代鑒賞評論
風帆更起,望一天秋色,離愁無數。明日重陽尊酒里,誰與黃花為主。別岸風煙,孤舟燈火,今夕知何處。不如江月,照伊清夜同去。船過采石江邊,望夫山下,酌水應懷古。德耀歸來雖富貴,忍棄平生荊布。默想音容,遙憐兒女,獨立衡皋暮。桐鄉君子,念予憔悴如許。
【附錄】
宛敏灝《張孝祥詞箋校·拾遺》:“詞作于紹興二十六年(1156)重九前,由于送情婦李氏及子同之建康前往桐城浮山。”又云:“這是于湖詞集中重要的一首。筆者就是由于這首詞的啟示,結合出土的張同之夫婦墓志及其他有關資料,論證孝祥在青少年時期與情侶李氏由戀愛而同居,生了長子同之。紹興二十四年廷試第一,秦檜為其孫被抑已怒,曹泳以請婚未答又憾之,遂誣孝祥父祁有反謀,下獄。會秦檜死,得釋,婚姻問題不得不慎重處理。于是讓李氏回到故鄉桐城浮山隱居學道,孝祥在臨安另娶仲舅之女時氏為妻。未幾,時氏病故,而李氏健在,孝祥直到去世前一年的冬天,猶懷念舊好,情見乎詞。這首送別詞是記他們愛情悲劇的開始,從各本未收,僅見乾道本尚系《拾遺》,可見當日諱莫如深,黃花庵以宋人選宋詞,也只能給于湖兩首《木蘭花慢》及《雨中花慢》加些什么‘離思’、‘別情’、‘長沙’的題目。自一九七八年我為此詞寫了本事(拙著《詞學概論·余論》章曾舉此為補擬本事的一例),遂使于湖有關懷念李氏的愛情詞,一一獲得正確的新釋,分別見各首詞箋。”
辛更儒《宛敏灝〈張孝祥詞箋校〉辨正》:“至于被宛氏津津樂道的《念奴嬌》紹興二十六年九月九日送李氏學道說,我以為更其荒誕無稽。紹興二十六年八月正是國子監發解時間,張孝祥當時以秘書省正字擔任解試檢點試卷官,此月二十六日試官周麟之進起居舍人后,張孝祥尚有《考試呈周振茂舍人》詩,然而此時他怎么可能突然離開行在所,跑到建康府去私送李氏學道呢?宋代官員‘離次’受到彈劾即鐫官罷任,按常理,張孝祥私離臨安,自應受到處分,何以明年還能循序進校理耶? 宛氏說送李氏學道是不得已的,因為張孝祥拒婚觸怒了秦檜黨羽曹泳。然而紹興二十六年九月,秦檜一黨勢力早已被清除出朝,曹泳也已被驅逐。張孝祥如果有所顧忌,此時也應解脫,還有什么必要制造這樣一個生離死別的悲劇呢?可見這是令人極難理解的。再說,這首《念奴嬌》中還有一處實指的詞句,就是‘默想音容,遙憐兒女,獨立衡皋暮’。詞意表明,作者此時有兒有女。然而據前文所考,張孝祥只是晚年才有一個小女兒,這首詞自然是到了乾道間才可以作出,若如此,那豈不是將宛氏的編年全盤推翻了嗎? 張孝祥妻室兒女的詳盡情況,由于缺乏堅強有力的實證,目前尚不能獲得定論。慎重的態度是存疑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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