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僉載《李慶遠》原文|注釋|賞析|譯文
中郎李慶遠狡詐輕險,[1]初事皇太子,頗得出入。暫時出外,即恃威權。宰相之下咸謂之“要人”。宰執方食即來,[2]諸人命坐,即遣一人門外急喚,云:“殿下見召![3]”匆忙吐飯而去。諸司皆如此計。[4]請謁囑事,賣官鬻獄, [5]所求必遂焉。東宮后稍稍疏之,仍潛入仗內食侍官飯。晚出外,腹痛大作,猶詐云:“太子賜予食瓜太多。”須臾霍出衛士所食米飯黃臭,并齏菜狼藉。[6]凡是小人得寵,多為此狀也。
【注釋】 [1]中郎:官名。秦置,為近侍之官。漢代仍沿置,屬郎中令(光祿勛)。輕險:陰險。 [2]宰執:唐制,以中書省長官中書令及門下省長官侍中任宰相,為真宰相。而其他官任宰相的,則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中書門下平章事、知政事等名,二者統稱為執宰。 [3]殿下:秦制,皇帝稱陛下,而漢以來通稱諸侯王為殿下。至唐初,制令百官上書皇太后、太后及東宮官上書皇太子,皆稱殿下。此處指皇太子。使令:指皇太子備使喚的人。《漢書·孝昭上官皇后傳》:“雖宮人使令,皆為窮绔,多其帶。”顏師古注:“使令,所使之人也。”此處系稱李慶遠。 [4]諸司:朝廷各主管部門。 [5]鬻(yu育)獄:賣放犯人。 [6]齏(ji躋)菜:切碎的腌菜或醬菜。
【譯文】 中郎李慶遠,為人狡詐陰險,起初侍奉皇太子,很能夠進出東宮。暫時到外面去,即仗恃權勢作威作福。從宰相以下的官員都稱他為“要人”。宰相剛吃飯時他就來了,大家便讓他坐下,他卻常常事先派好一個人于這時在門外緊急召喚他,說:“殿下需要你去!”他吐出嘴里的飯便匆匆去了。到朝廷各衙門都采取這種辦法。人們請托他辦事,出賣官爵或接受賄賂賣放犯人,凡所要求的定能如愿。太子后來漸漸疏遠他了。但他仍然暗地里進入東宮侍衛住的地方吃侍衛們的飯。到晚間出來,感覺肚子痛,還撒謊說:“太子賜給我瓜,吃得太多了。”而一會兒他吐出侍衛們所吃的那種發黃發臭的粗米飯和碎菜渣,滿地亂七八槽。凡是小人得寵幸,大多都作出這樣的行為呀。
【總案】 本篇筆法的峭刻冷峻,描寫的淋漓生動,或許又過于以前幾篇。一個無恥小人得志時候猖狂驕蠻、為非作歹的情狀,以及失寵以后虛張聲勢、自欺欺人的丑惡行徑,可謂刻畫得活靈活現。這種敗類在封建社會的官場中決非罕見之物,所以說作者的揭露也是很有意義的。
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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