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銑
公一女,嫁為畿輔某官某妻。公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患而語女曰:“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我如振落葉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于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擊傷夫人,出,駕而宿于朝房,旬乃還第。婿竟不調。
公為都御史,與太監某守遼東。某亦守法,與公甚相得也。后公改兩廣,太監泣別,贈大珠四枚。公固辭。太監泣曰:“是非賄得之。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于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別公,公固知某不貪也。”公受珠,內所著披襖中,紉之。后還朝,求太監后,得二從子。公勞之曰:“若翁廉,若輩得無苦貧乎?”皆曰:“然。”公曰:“如有營,予佐爾賈。”二子心計,公無從辦,特示故人意耳。皆陽應曰:“諾。”公屢促之,必如約。乃偽為
屋券,列賈五百金,告公。公拆襖,出珠授之,封識宛然。
本文選自《洹詞》,原題作“記王忠肅公翱三事”,這里選了其中的兩件軼事。王翱(1384—1467),字九皋,鹽山(今河北省鹽山縣)人,明代名臣,忠肅是他死后的謚號。
這篇文章共有兩段,分別寫王翱的兩件軼事。
第一段記述王翱擔任吏部尚書期間堅決不給女婿調遷的故事,表現他不徇私情、剛正守法的思想品格。
故事的開頭交代人物之間的關系。公的女兒嫁給了京城附近某個官員作妻子,下面的矛盾沖突由此而起。首先是公夫人要“迎女”,而“婿固不遣”,岳母和女婿之間產生矛盾。一個“每”字說明矛盾早就有了,一個“固”字寫出女婿態度強硬,矛盾尖銳。其實,女婿的態度主要不是針對岳母而發;他怒氣沖沖地對妻子所說的話道出了發生在他們之間的主要矛盾:女婿要求調遷京職,而公不同意。在女婿看來,提出調遷京職很合情理:第一,公“長銓”,有權辦此事;第二,調遷后女兒“可朝夕侍母”,以盡孝道;第三,調遷“如振落葉”,簡單易辦。然而公就是不答應,因此他要“恚”,進而質問公:“固吝者何?”“固”字和“吝”字從側面寫出了公決不肯濫用職權。女婿在自己的要求遭到公拒絕后并不死心。他一方面利用岳母非常疼愛女兒的心理,采取“固不遣”的手段進行要挾,另一方面對著妻子大發脾氣,借以迫使妻子和岳母一起向公施加壓力。他的這一招固然有效。下面兩句寫女兒寄言,夫人求情,故事發展了。“置酒”是寫夫人試圖以溫情軟化公,“跪請”則寫出夫人求情之切。顯然,夫人的跪請不僅僅是替女婿的調遷說情,也是為了達到自己今后能和愛女常在一起的目的。接下來一句是故事的高潮。文中用“大怒”、“取”、“擊傷”、”出”、“宿”等詞語充分寫出了公對女婿和夫人要求以權謀私的憤激之情以及斷然拒絕的態度。最后一句,“婿竟不調”,交代事情的結果。不管是女婿的要挾,還是夫人的求情,都沒有用。“竟”字下得好,敘述之中流露出作者的褒貶之情。
第二段記述王翱接受友人贈珠又還給其后人的故事,表現他廉潔奉公、重義輕財的思想品格。
這一層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寫公接受某太監的贈珠。首先寫公與太監“甚相得”,并點出兩人情投意合的基礎是奉公守法。接著寫公改官兩廣時,太監贈珠。“太監泣別”,說明兩人情誼深厚;“大珠四枚”,說明禮物貴重。然而,公“固辭”,表現了他不貪財。當太監哭著說明了珠非受賄而得的不義之財時,才不得不“受珠”。寫他“內(納)所著披襖中,紉之”,既表現了公很珍視朋友的情誼,又為下文寫授珠埋下了伏筆。第二層寫公將珠交還給太監的后人。公還朝后找到太監的兩個侄子,主動提出要幫助他們經營生計,表現了他的重義。但是“二子”認為,“公無從辦”,這就從側面寫出了公為官廉潔,兩袖清風,人們都曉得。當“二子”佯應后,“公屢促之,必如約”,進一步寫其一片誠心。當“二子”偽造了屋券,公立即拆襖授珠,了卻心愿。結句“封識宛然”與上文“紉之”相呼應,突出地表現了公重義輕財、清白廉潔的品格。
在封建社會中,象王翱那樣不徇私情,剛正廉潔,確實是難能可貴的。
這篇文章記述的僅僅是王翱日常生活中的兩個小故事——一次家庭內部的沖突和一段與朋友的私人交往,卻能從有權而不徇私和當官而不貪財這兩個不同的方面充分地表現了這位名臣剛正廉潔的思想品格。以小見大,這是本文寫作上的一個重要特色。同時,兩則故事雖短,敘述卻有頭有尾,中心突出;寫人筆墨不多,卻能勾勒出生動鮮明的形象,這也是本文寫作上的成功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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