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原文與賞析
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相與異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勞而爵祿,臣利在無功而富貴;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黨用私。(《韓非子·孤憤》)
【注釋】相與異:相互對立。得事:得到任用。豪杰:指有智謀的人。使能:發(fā)揮才能。用私:指任用黨羽。
【譯文】臣下犯下嚴重的罪行,是因為君主有重大的過失,臣下和君主之間的利害關(guān)系是相互對立的。為什么這么說呢?那是因為:君主的利益在于讓有才能的人擔任官職,而臣下的利益在于沒有才能而想能夠得到職位;君主的利益在于把爵位和俸祿授給有功勞的人,而臣下的利益在于沒有功勞而想能夠得到富貴;君主的利益在于讓有智謀的人發(fā)揮出才能,而臣下的利益在于想結(jié)黨營私而任用他的黨羽。
【評說】在法家看來,每個人都想拼命獲得更多更大的利益,這樣,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就會不可避免地截然對立。法家看到了社會上的一些基本事實,但是經(jīng)過法家不適當?shù)乜浯蠛弯秩荆伺c人之間的一些分歧和對立很容易成為難以調(diào)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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