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法不避親》注釋,意譯與解說
楚王急召太子。楚國之法,車不得至于茆門①。天雨,廷中有潦,太子遂驅(qū)車至于茆門。廷理②曰:“車不得至茆門,非法也。”太子曰:“王召急,不得須無潦。”遂驅(qū)之。廷理舉殳③而擊其馬,敗其駕。太子入為王泣曰:“廷中多潦,驅(qū)車至茆門。廷理曰非法也,舉殳擊臣馬,敗臣駕,王必誅之。”王曰:“前有老主而不踰,后有儲主④而不屬, 矜⑤矣! 是真吾守法之臣也。”乃益爵二級,而開后門出太子, 勿復過。
——《韓非子·外儲說右上》
【注釋】
①茆門:王宮的一個門。②廷理:宮中守衛(wèi)人員。③殳:竹柄上裝八角圓球的長兵器。④儲主: 太子。⑤矜: 通賢。
【意譯】
楚國有條法律:車子不得到達王宮的茆門。一次,楚王因有急事召見太子。由于下雨,庭院中有積水,太子趕著馬車, 一直沖到了茆門。守衛(wèi)人員對他說:“車子不允許到這里,這樣做是違法的!”太子傲慢地說:“國王召見我有急事,車子不準許到這里,那須庭院中沒有積水才行。”說著就直沖而入。那個守衛(wèi)人員毫不退讓,舉起兵器就打他的馬,還砸壞了他的車子。太子入宮,哭著對國王說:“庭院中有很多積水,我就把車子趕到了茚門。有個守衛(wèi)人員竟說是違法的,舉起手中的兵器打了我的馬,還砸壞了我的車子。他太無禮了,請父王一定殺掉他。”國王搖搖頭說:“不, 他對待老主,從不踰越法規(guī),對太子也不隨意順從依附,執(zhí)行法令多嚴啊,他真是我的守法的好臣子!”于是,下令嘉獎那個守衛(wèi)人員,連提兩級。并打開后門,讓太子出宮,不再從前門經(jīng)過。
【解說】
在我國古代。法律到底適用于多大的范圍?處于統(tǒng)治地位的當權(quán)者是不是也應(yīng)該遵守法律?這些一直是關(guān)系到法律能不能最終推行的核心問題。在當時,統(tǒng)治者制訂出法律,并以此推及于普通百姓,然而, 由于當時社會上缺少一種必要的檢察機制,他自己并不一定遵守法律。品行高尚者以身作則,而大多數(shù)統(tǒng)治者則自己逍遙法外。因此,“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和“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成為兩種截然不同的對立現(xiàn)象,都共存于我國長期的古代社會之中。在這則寓言中,太子擅闖茆門,不僅面無畏色,而且似乎理直氣壯,這主要就在于他的思想深處有著強烈的“刑不上大夫”的觀念。既然一切法令都由國王制訂,那么,作為國王之子當然也就可以無視守衛(wèi)人員的規(guī)勸而橫沖直撞了。然而在這里,作為楚王的父親卻偏偏剝奪了兒子的特權(quán),不僅不給兒子以支持,而且下令嘉獎那個守衛(wèi)人員,真所謂“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了。從楚王父子身上表現(xiàn)出來的這兩種不同的法治觀念,正是反映了我國古代法制思想斗爭的一個側(cè)面。這樣集中表現(xiàn)出來的兩種形態(tài),可以使人們在思想上迅速進行選擇、作出判斷,得出正確的結(jié)論。即使在今天,它對于人們分清是非,澄清認識,也仍然有著鮮明的教育意義。
【相關(guān)名言】
執(zhí)法而不求情,盡心而不求名。
——蘇洵
立法不難,行法為難。
——曾國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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