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澳寓言·伊索與驢》寓言賞析
驢對伊索說道:“以后你作寓言,講到我時,請你使我說些聰明而有意識的話。”
伊索叫道:“從你口里說些有意識的話! 那末, 世人將怎樣的想呢?人便要稱你為道德家而稱我為驢了。”
——萊辛寓言(鄭振鐸譯, 商務印書館1925年版《萊森寓言》)
這是一則關于寓言家的寓言,一則反映寓言創作規律的寓言。
伊索是歐洲寓言的開山祖師。歐洲不僅傳誦著他的寓言,也傳誦著很多有關他的趣聞軼事,如:“伊索在造船廠”、“舌宴待客”、“喝干海水”、“挑面包擔”等等。這些趣聞軼事,本身就是優美的寓言,它們增添了寓言大師伊索的風采。萊辛大概受到這些故事的啟發而創作了“伊索與驢”。
“伊索與驢”的價值首先表現在它反映了寓言創作的一條重要規律。寓言形象往往是擬人化的動植物。動植物會說話,這本身是荒誕的,但它也不能違背生活真實,也就是說,寓言形象要受到原型的自然屬性的制約,要逼真傳神而不可隨意編造。鄭振鐸先生說得好:“至于所敘的動植物的性格,必然顧察到他們的天然的特性,及大家公認的性情。狐必常是狡猾的,兔必常是怯弱的,獅必常是勇猛無倫的,狼必常是殘忍的,驢必常是愚蠢的。多數的寓言,常以善于描寫這些動物的特性使讀者手不忍釋。如違背于這些通例,則那些必難能成為好的寓言。”“伊索與驢”的故事,形象地說明了這一創作規律不可動搖;如果違背這一規律,寓言大師也就成了笨蛋。
推而廣之,這則寓言也反映了文藝創作的普遍規律。作品應該忠于現實,作家應該忠于現實。別林斯基說:“藝術的任務不是修改生活,不是美化生活, 而是顯示生活的實際存在的樣子。”(《孟采里, 歌德的批評家》)如果一個文藝家由于私心或外界的力量而顛倒美與丑、智與愚、 勇與怯、善與惡的關系,任意修改生活,那么他將受到藝術規律的懲罰。伊索不接受驢的請求, 正是堅持了藝術創作的規律和藝術家應有的品質。
再推而廣之,這則寓言也可以說明客觀實事和客觀評價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哲學道理。驢、生得很丑, 動作笨拙, 叫聲粗鄙,這是客觀實事。別人的評價是這種客觀實事的反映。驢要伊索把自己寫得聰明一些,說出一些意義深長的話,便是違背了客觀實事, 因而是辦不到的, 也是可笑的。因此,一個人要得到好的評價,除了進德修業, 多做有益于大眾的事,便再無其他辦法了。
萊辛不僅是寓言作家,也是著名的寓言理論家。他寫了五篇關于寓言文體的著名論文,系統論述了他對寓言的看法; 他又寫了《幻象》、《弓手》、《伊索與驢》等寓言, 通過寓言形象表述自己對寓言的看法。《伊索與驢》是最值得重視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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