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寓言·傷仲永》寓言賞析
金谿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 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 稍稍賓客其父, 或以錢幣丐之。 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 明道中, 從先人還家, 于舅家見之, 十二三矣。令作詩, 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 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 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 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 如此其賢也, 不受之人,且為眾人矣;今夫不受之天, 固眾人, 又不受之人, 得為眾人而已耶?”
——王安石《臨川先生文集》
人類個體差異的生動事實和現代科學技術的研究成果,都證明了神童即具有超常智力的兒童是客觀存在的。問題是如何認識先天稟賦與后天教育的關系。仲永之由早慧而變得凡庸(“泯然眾人”),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即不注意后天的學習,而造成這種情況又是由于其父“不使學”。但是,我們的追根溯源能僅到此為止嗎?
本文之所以能超出一般傳聞記述和就事論事的范疇,而具有包含較深意蘊的寓言性質,很重要的一點是作者著力展示了方仲永生活的社會環境和社會心理氛圍特征,而使一位天才兒童的悲劇成為古代中國“人”的悲劇的縮影。方仲永表現出智力超常之后, 首先是“父異焉”,然后是“邑人奇之”,并且由此而改變了對他父親的態度,“稍稍賓客其父”(漸漸地把他父親當賓客接待),甚至送錢財給他。這個世代耕種田地被人輕賤的農民竟因此獲得地位的提高和境遇的改善。意外的收效又刺激起他更大的貪欲,終于把兒子作為謀利工具,“不使學”,導致仲永智慧潛能的泯滅。在仲永悲劇的背后,是“邑人奇之”和“其父利之”的交互作用,這就是說,一方面是由于小生產者的愚蒙自卑而產生的盲目迷信和偶象崇拜心理(凡有超常,特異表現則“以為神”),另一方面是由于小生產者的狹隘自私而產生的急功近利和實用主義觀念。前者使人的價值虛化為“神”的價值;后者使人的價值異化為物的價值,這二者都使人最終失卻了自身,否定了自身。魯迅說過,天才需要土壤,天才“是由可以使天才生長的民眾產生、長育出來的,所以沒有這種民眾, 就沒有天才”。(《墳·未有天才之前》)貧窮和落后是智慧的天敵。方仲永的故事不但說明了學習和教育的重要,而且嚴峻地提出了珍惜和實現人的價值的問題。在我國古代,揭露上層建筑特別是封建統治者壓抑、摧殘人才的作品很多,但是,能夠展示經濟基礎、文化心態跟人的價值的內在聯系的作品,《傷仲永》也許是僅有之作。當然,這種深層內蘊不是作家本人所自覺創造的。
故事前一部分得之傳聞(仲永五歲時事),這一部分有些內容如“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顯系虛構。后一部分(仲永十二三歲、二十歲事)來自直接見聞。前后映照對比。后部分的真實敘述加強了整個故事的說服力,也表現了作者對人才成長問題的高度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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