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而語·混為一談·相提并論》同義詞與近義詞
這三個成語有三點相同:
都有把不同的兩個人、兩件事物不加區別地放在一起談的意思; 都同作謂語或合成謂語;都要求有介詞結構作狀語。
區別是: “同日而語”是“把不是‘同一日’ 的水平的兩個人或兩種事物放在一起談,不加區別”的意思。所指的兩個人或兩種事物不但有本質上的不同,還往往有時間上的差別,多用于否定語氣。有時是直接加上否定詞語“不可”等,有時是加上“豈……可(豈可與……) ” “怎么(能)”等表示否定。
“混為一談”和“相提并論”是指把根本不相同的兩種事物或兩個人放在一起議論,并不強調時間上的差別,也不限于在否定句里。這與“同日而語”不同。“混為一談”多指不分好壞,不分是非;“相提并論”多指不分彼此,不分上下。
“混為一談”有時前邊能加程度副詞“太”,而“相提并論”則不能。例句:
1. 曾滄海一面走,一面觀看……便想到現在掙錢的法門比起他做“土皇帝”的當年來,真是不可同日而語了。
(茅盾《子夜》)
2. 我只說元、白對于同一題材有不同的看法,并沒說“世界觀”。這兩者距離相當大,不能混為一談。
(茅盾《鼓吹集》)
3. 在作者筆下,釵黛這兩個姑娘,常常是被人相提并論,加以評比的。
(冰心《〈紅樓夢〉寫作技巧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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