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 快樂大多來自生活中的小事
一個貧窮的鄉村教員今年已經63歲了,他一輩子過著清貧的生活,沒有結婚;到退休時也只是個普通教師,沒有職稱。但他看起來樂觀開朗,有人好奇地問他:“你活在世上一輩子,卻什么也沒有得到,你為什么還能這么高興?”
教員說:“你生過病嗎?比如,重感冒。”詢問的人點頭,教員說:“臥病在床的時候,喉嚨發炎,你才能察覺平日的喉嚨有多舒服;高燒燒得頭疼,你會懷念平日腦子清醒;躺在床上什么也不能做,就會知道即使沒有得到什么,像普通人一樣生活,也好過生病。”
生過病的人會格外珍惜健康,經過大起大落的人會格外珍惜生活。一份普通生活是美好的,能夠用工作證明自己的才華,靠學習提高自己的能力,感受與人交往時的點滴情誼,這是普通的生活,也是每個人能夠擁有的最好的生活。只是人們往往覺得它單調,缺少戲劇性,總是期待著電影小說里的那些“奇遇”會降臨到自己身上;或者羨慕別人那看來無比光鮮的日子,認為那才叫真正的生活,那樣才會有真正的快樂。
不要以為快樂是生活以外的東西,快樂的確來自心靈,笑臉不代表快樂,只有心中的充實快慰才能叫作快樂,但哪一種快樂能脫離生活呢?我們快樂,是因為在生活中遇到了讓我們開懷的人或物,也許是讀到了一本感動的書,也許是聽到了一首美妙的歌,也許是和親密的友人閑聊了一個下午。心中的感覺全都是來自外界,快樂由外界給予,由我們自己決定,但它終究依附于生活。試想有一天你孑然一人,你什么也看不到、摸不到,還能快樂嗎?
不只是快樂如此,我們能夠擁有的每一件事物、每一份感悟也都與生活息息相關。我們參與其中,有時是主動者,接受了生活并改變著生活,不對生活的磨難屈服,實現自己的愿望,得到生活的回報;有時卻是被動者,詛咒著生活并被生活改變,由意氣風發變得庸碌無為——同樣的生活,不同的人生,只看你如何選擇如何行動。
歐根教授是牛津大學有名的學者。一次,他的學生問他:“老師,我今年22歲,仍然說不清什么是快樂,也許你的閱歷能夠給我指點迷津。”
歐根教授說:“我今年44歲,比你大了一倍,我也是剛剛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它來自我的11歲的女兒。”
“11歲?您的女兒是個天才嗎?”學生驚嘆。
歐根教授回答:“她不是天才,她只是個普通的小學生。前幾天,我看到她寫的一篇日記,她寫了自己快樂的一天:上午和小伙伴在公園野餐,下午給爸爸媽媽烤了一個蛋糕,晚上得到了叔叔送她的一本書。你看,我們一直尋找快樂,小學生卻很輕松地找到了答案。”
了解快樂的人并不一定是飽經滄桑的智者,這樣的人有時倒顯得郁郁寡歡。有時候小孩子更明白快樂的真諦究竟是什么。小孩子的生活天真而簡單,他們能夠為一次野餐、一塊蛋糕、一本書而開懷,這些生活上的小事,在大人看了不值一提,卻成了小孩子們的快樂。
想要快樂,就要學學小孩子的那種心態,小孩子野餐的時候,不會想這一餐花了多少錢,收拾起來會不會麻煩,下一次野餐不知在什么時候;小孩子吃蛋糕的時候,會滿足地沉浸在香甜的滋味中,不會擔心攝入了多少卡路里,也不會在乎吃蛋糕的地方是不是精美的咖啡廳;小孩子得到禮物的時候,不會在意禮物的價格,不會想著什么時候需要回禮……一個人只有做到專心致志地享受生活,才能有一顆不老而快樂的心。
在生活中,我們希望自己有更高的悟性,特別是那些快樂的感悟,如果能常常放置在心靈中,就能讓我們有一份不老的心態。不過,要記住切不可遠離生活,因為所有的感悟都來自于生活,那些快樂的事更需要你從也許并不如意的生活中一點一滴地攝取。只有那些善于從平凡中發現閃光點,并把這些閃光點聚集在心中的人,才是真正內心光明的禪者,也是看穿俗世紛擾的快樂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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