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每個人都有的能力
創新不是天才的專利,而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能力。
長期以來,關于創造的神話阻止了普通人嘗試創新。我們總是以“太難了”“我做不到”為借口,拒絕創新。其背后的根源是,我們每個人都被種下了一顆壞種子,誤以為只有少數特別的人才有能力創新。
20世紀20年代,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劉易斯·特曼耗時近40年,發起了一場天才基因實驗,試圖證明天才基因與創新能力的關系。為此,他提出了著名的斯坦福—比奈智商測試,把兒童的智商劃分為不同的等級。經過持續的跟蹤,他發現那些天才兒童中確實有很多人取得了傲人的成就,但也有很多人從事的工作很普通,甚至有些人靠政府救濟為生。但是,兩名非天才兒童,一個叫威廉·肖克利,另一個叫路易斯·阿爾瓦雷茨,長大后都獲得了諾貝爾物理學獎。最終,特曼不得不承認,創新的成果與智力的水平沒有直接關系。也就是說,天才不是創新能力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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