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老子·以道佐人主者章(原第三十章)》原文鑒賞
以道佐人主者①,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②。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后,必有兇年③。善有果而已④,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⑤,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物壯則老⑥,是謂不道⑦,不道早已⑧。
【注釋】 ①以:用。佐:輔助。人主:君主。 ②還:報應。③兇年:災荒年。 ④有果:取得成功。 ⑤伐:夸耀。 ⑥壯:強盛。老:衰敗。 ⑦不道:不合乎“道”。 ⑧已,死亡,衰亡。
【今譯】 用道輔助君主的人,不依靠兵力稱霸天下,用兵一定會遭到報應。軍隊所到之處,將會滿目荒涼;大戰(zhàn)過后,必有荒年。善用兵者只求成功,不敢以攻占國家而稱強。勝利了不矜持,勝利了不夸耀,成功了不驕橫,取得成功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而實現的,勝了不能逞強。事物興盛了必定要走向衰亡,這是不合乎“道”的,不合“道”的東西,不會長久。
【集評】 明·徐學謨《老子解》:“此章以用兵喻求道,惟主柔之為得也。”
【總案】 由于春秋戰(zhàn)國之際,戰(zhàn)爭十分頻繁,所以老子、孟子、墨子都有反戰(zhàn)的要求。但是老子的反戰(zhàn)與孟子、墨子又不盡相同。老子反戰(zhàn)是因為戰(zhàn)爭本是“兇器”,其事好還,戰(zhàn)爭過后,不論勝負同樣要遭到損失,但他在不得已情況之下還是要戰(zhàn)的,并且要取得勝利(有果)。正因如此,《老子》一書中多次提到戰(zhàn)爭,并且將戰(zhàn)爭之術同治國之法、處世之法統(tǒng)一起來,為治國者提供勝利的法寶。難怪有人稱《老子》一書是一部兵書(唐·玉真《道德真經論兵要義述》),這不是沒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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