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木桶計
宋朝仁宗年間,河南洛陽城外有個姓李的人家,那年洛陽發生水災,在生活無計的情況下,李家弟兄倆便把破衣裳、舊棉被裝進一只木桶里,兩人抬著到外地謀生去了。
李家弟兄倆在外面苦干了幾年,掙了60兩銀子,還買了許多衣服,他們把銀子裹進衣服里,然后裝到木桶中,用蓋子蓋嚴,準備抬著回家去。
這天,弟兄倆走到天長縣,天已經黑了,他們便住進天長縣城一家客棧。到半夜,弟弟忽然肚子疼,哥哥就背著他到處找郎中。
天亮時,弟兄倆趕回客棧,想拿些銀子付郎中醫藥費。不料,木桶被人翻過,藏在衣服里的60兩銀子不見了。
這間客房,只有店老板和老板娘來過,不是他們偷的,還會有誰?可店老板和老板娘說這弟兄倆存心敲詐。雙方爭論不下,就來到縣衙打官司。
當時,包拯任天長縣縣令。他叫人把那個大木桶抬到后院。他圍著大木桶轉了轉,然后附著一個當差的耳朵說了幾句話,又回到大堂上。
包拯對店老板和老板娘說:“依我看,是他們誣賴你夫婦二人,現在將那只大木桶判給你們,快到后院去抬吧!”
一會兒,包拯就把這個案子斷了,責罰了那對貪心的夫婦,把銀子還給了弟兄倆。
請問,包拯是怎樣判決的呢?
真相大白
店老板和老板娘一聽,高興地抬起那蓋得嚴嚴實實的大木桶就往家走。走到半路,店老板回過頭,見四下里沒人,笑嘻嘻地說:“咱們拿了他們60兩銀子,還得了這一大桶衣物,真是發財啦!”
兩人正說得高興,忽然呼啦一聲,木桶上的蓋子掀開了,從里面跳出一個當差的,對他倆說:“你們的話我都聽到了,現在回衙門去聽候處理吧!”
就這樣,包拯略施小計,就取得了口供和證詞,責罰了這對貪心的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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