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第四
坎下艮上
蒙有啟迪蒙昧之意。蒙卦由坎、艮兩卦組成。
從卦象看,坎代表水,艮代表山。下坎上艮,是山下有水,象征泉水源源不絕從山壁涌出,不知流歸何方。就像動物初生之時蒙昧無知,需要滋養(yǎng)和啟發(fā),才能成長茁壯,屹立不搖。
從卦德來看,內卦的坎代表危險,外卦的艮代表靜止。象征一個人內懷險陷之心,中無定見而遲疑不決;外表則靜止不動,不敢急于有所作為。此時,需有人加以啟發(fā)開導,鼓勵他運用理性,做出決策,進而付諸行動,這就是啟蒙的意義。
從爻象來看,剛爻代表負責啟蒙的老師,柔爻則代表尚待啟蒙的幼童。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蒙卦論述為人師表的道理。
卦辭中的“我”指九二爻,代表啟蒙的老師。“童蒙”指六五爻,是蒙昧無知的孩童。“匪”,同非。“筮”是以蓍草演卦以決疑。“瀆”是褻瀆輕慢的意思。
九二老師以陽剛中正之才,行時中之教,能夠把握時機,因材施教;六五學生則是以柔順中正之德,與九二相呼應,能夠虛心受教,自然受益匪淺,所以卦辭說“亨”。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意指不是我求童蒙來學習,而是童蒙來求教于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本指占筮決疑應心懷誠敬,只能初筮一占;如果一占不信,繼續(xù)進行二占、三占,即“再筮”,則褻瀆神明,神也就不再回答其提問。引申為如果童蒙以初筮的誠心求教,老師就該據實以告,用心教導;如果童蒙缺乏誠心,漫不在意,對同一個問題再三發(fā)問,如此則褻瀆了啟蒙工作,就算老師繼續(xù)不厭其煩地教導他,也是白費工夫,所以說“瀆則不告”。“利貞”則強調處蒙之道,以執(zhí)守正道為有利。
例解 從教育的原理來看,老師必須先啟發(fā)學生的學習動機,再給予適時的教導,才能事半功倍。孔子所說“不憤不啟,不悱不發(fā)”,就是強調學生必須自愿發(fā)憤求學,老師才予以開導。但無論如何,老師應以正道開導,學生也應以正道學習,啟蒙工作才可大可久。
初六 發(fā)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刑”,和“型”字通用,是型塑、范塑之意。“說”和“脫”字通用,是除卸、擺脫之意。
初六以柔爻居于陽位,因不當位而失正,上與九二剛爻親比。初六好比蒙昧不守正道的幼童,需要九二剛中師長的教導。九二對初六應嚴加管束,型塑其人格,啟發(fā)其蒙昧,導其走向正途。如此一來,等他長大之后,自能避免和擺脫桎梏一類的刑具加于其身的大禍。這就是“小懲而大誡”,也就是幼童犯下小錯時,就予以適當的懲戒,使他知所警惕,銘記在心。否則,任隨他的劣性滋長,日后恐將鑄成大錯,所以爻辭說“以往,吝”。
例解 譬如幼童在小學習寫漢字,老師總是非常注意每個字的一筆一畫。如果不小心寫錯了,老師會要求其訂正錯字,多寫幾遍。這不是老師故意挑剔,而是要讓學童們寫得一手正確又整齊的好字,也培養(yǎng)其認真負責的做事態(tài)度。否則,同樣的錯誤一犯再犯,不但一輩子寫不好字,還會養(yǎng)成凡事馬虎草率的不良習慣,對人格的成長造成難以彌補的缺憾。
九二 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九二以剛爻居陰位,又處下卦之中,剛柔相濟,是能夠包容蒙昧的老師。九二行時中之教,以寬容的心來啟發(fā)幼童,不致過于剛硬嚴苛,因此得吉,如爻辭所言“包蒙吉”。九二上應六五,以陽剛承受陰柔,就像男子娶妻納婦一般,用來比喻九二老師和六五童蒙志同道合,相得益彰。一方面老師能因材施教,一方面學生虛心向學,使蒙昧得以開啟,人格得以成長,吉莫大于此,所以爻辭說“納婦吉”。而九二居于第二爻位,雖然地位卑下,卻能以陽剛的才干任事,就像兒子能繼承父志、興家立業(yè)一般,是為“子克家”。
例解 從現代教育原理來看,老師不宜給學生過多的課業(yè),因為填鴨式的教學只會適得其反;而應當留給學生充裕的時間和空間去閱讀并復習,才能培養(yǎng)學生獨立思考的習慣,使他們遇到問題時,可以自行運用理性來解決。這種剛柔相濟的時中之教,正是“包蒙吉,納婦吉”所蘊含的道理。
六三 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取”,通“娶”。“躬”,指身體。“金夫”指九二,因九二為剛中之師,對陰柔而言可稱“金夫”。六三與上九正應,又與九二為逆比。六三以柔爻居陽位,行為失正;處下體之極,違離中道,舍棄了正應上九,而投靠九二金夫。六三女子行事不合正理,看見相鄰的九二,就輕易舍正投奔,不能善保其身,則有害而無利,這種女子實不宜迎娶。借此比喻六三蒙昧無知,不以正道求師問學,不堪教化,老師當然不愿意教導他。
例解 六三就如同已正式拜師學藝的人,后來看到別的師父名氣更高、聲望更隆,便想要轉投其門下。如此意志不專、見異思遷的求學態(tài)度,到最后必將一事無成。
六四 困蒙。吝。
六四以柔爻居陰位,兩陰相重,為昏昧不明的幼童。六四與代表老師的九二、上九兩剛爻也無相應或相比的關系,其天資本不如人,又得不到師長的啟蒙,于是只能困處蒙昧,乃最為昏昧的幼童,有鄙吝的缺憾。
例解 中學剛畢業(yè)的失學、失業(yè)青少年,正處于困蒙狀態(tài),對此我們不能只怪他們昏昧無知,因為外在環(huán)境并沒有提供給他們一個良好的學習空間。如何大力改善教育環(huán)境,譬如引進二元制職業(yè)教育或發(fā)展推廣教育,乃是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又如某甲欲種植一種不易栽培的植物,如果某甲不用心澆水施肥、除草去蟲,而任它自生自滅,那么植物當然養(yǎng)不活。若他肯多花心力來照顧,再難培育的植物,都有可能成長茁壯。這正是“困蒙”另一面的積極意義。
六五 童蒙。吉。
六五以柔爻居中位,下應九二剛爻,兼有柔中的德行、誠一的志向。面對九二剛中之師,六五具有如初次占筮求問一樣的誠心誠意,不會隨便地再三發(fā)問,所以能夠欣然地接受九二的時中之教,智慧日益增長,學業(yè)日益精進,因而得吉。這固然是由于六五自身的良好資質,更是九二能行時中之教的成果。由此可以體會師生雙向交流、教學相長的重要性。
例解 東漢章帝劉炟(75—88在位)曾師事張輔。一年出巡至東郡,時張輔為東郡太守,章帝雖貴為天子,見張輔仍先執(zhí)弟子禮,請老師講《尚書》一篇,然后再行君臣之禮。漢章帝真可說是深知“童蒙”之理的明君,贏得了后世的稱頌。
上九 擊蒙。不利為寇。利御寇。
上九以剛爻居一卦極上之處,象征個性剛猛、不能行時中之教的老師。他對待學生過于嚴厲,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地嚴加懲罰。爻辭因此告誡嚴師,如果剛暴過甚,任意處罰學生,對學生而言,不啻為盜寇。況且過于嚴厲的管束,只會適得其反,對啟迪蒙昧毫無幫助。若能謹慎地用其剛嚴,以適當的要求和懲戒,去除孩童違理悖道之心,防止孩童將來成為盜寇,則剛嚴之教也可發(fā)揮良好的效果,所以說“不利為寇,利御寇”。
例解 體罰的問題,近年來引起普遍的重視。傳統(tǒng)“不打不成器”的觀念,如今已被一些開明的父母、師長所摒棄。體罰雖可能收一時之效,卻也可能導致受教者心靈受創(chuàng)。況且日子一久,非但容易使受教者的心理不平衡,對其人格的成長,也會有負面的影響,體罰尤須為日益暴戾的社會風氣負責。相反地,“愛的教育”并不是一味地縱容溺愛,而是以更大的愛心與耐心,來開啟受教者的人格。最好的教育方式是執(zhí)兩用中,只有行時中之教,適當地給予獎勵與懲罰,這樣孩童才能得到最好的呵護與教養(yǎng),脫離蒙昧,走上光明。這就是所謂“蒙以養(yǎng)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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