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漸卦第五十三·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譯文】九五,大雁飛行漸進(jìn)于丘陵,(宛如夫君遠(yuǎn)出)妻子三年不懷身孕;(但夫婦必將會(huì)合)外物終究不能侵阻取勝,吉祥。
【注釋】①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三嵗,泛指多年。這幾句說明九五居《漸》尊位,猶鴻飛陵上;又以陽剛中正,下應(yīng)六二,雖三、四阻隔,乃至六二多年“不孕”,但二五正應(yīng),終將會(huì)合,非外物所能侵阻取勝,故獲吉祥。《王注》:“進(jìn)得中位,而隔乎三、四,不得與其應(yīng)合,故‘婦三嵗不孕’也;各履正而居中,三、四不能久塞其涂者也,不過三嵗必得所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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