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夬卦第四十三·《象》曰:“無號之兇”,終不可長也。
【譯文】《象傳》說:“不必痛哭號咷,兇險難逃”,說明上六高居在上的情勢終究不能久長。
【說明】上六之“兇”,猶如“小人”淩駕“君子”之上,得勢一時,但終被制裁,悲號莫及。楊萬里引《詩經(jīng)·王風·中谷有蓷》“啜其泣矣,何嗟及矣”兩句,喻示上六“無號”(《誠齋易傳》),與爻象有合。
【總論】《紅樓夢》第八十二回敘林黛玉語:“但凡家庭之事,不是東風壓了西風,就是西風壓了東風。”這雖是一句家常諺語,卻包含著事物對立面的矛盾斗爭在關鍵時刻或存或亡、不可調和的哲理?!秹坟粤⒘x于“果決”,正是從陰陽矛盾激化的角度,強調陽剛必須以“決斷”性的氣魄制裁陰柔,換言之,即“君子”應當清除“小人”,“正氣”應當壓倒“邪氣”。卦辭的基本意義,是喻示君子“決”小人的三方面要領:一是公正無私,宜于在“王庭”上公開宣判“小人”的罪惡;二是諭人戒惕,即以孚誠之心號令衆(zhòng)人戒備“小人”造成的危害;三是以德取勝,說明此時不利于濫用武力,而要通過頒告政令來宣揚美德、使人誠服。準此三端,則處“夬”必能“利有攸往”。就六爻之象分析,本卦一陰高居五陽之上,恰如“小人”得勢、淩駕于“君子”,必被決除。顯然,卦中陰陽爻的“力量”對比是十分懸殊的: 以五陽之剛健盛長,制裁一陰之孤立困窮,足見陽勝陰敗、正存邪亡是必然的結局。《彖傳》指出:“剛長乃終”,即明此理。然而,陽剛雖處優(yōu)勢,卻不可掉以輕心,故爻辭時時發(fā)出處“夬”艱難的誡意:初誡“不勝”而往必有“咎”,二誡時刻“惕號”,三誡剛壯過甚有“兇”,四誡剛決不足則“次且”難進,五誡居中慎行纔能“無咎”。可見,儘管以“五陽” 的強盛要徹底清除“一陰”,也非輕而易舉;那麼,當“陰”盛之時若欲對之制裁,其艱難程度更是可想而知了。此中作《易》者所流露的“君子”戒防“小人”的用心,實甚深切?!墩壑小芬鞄自唬骸耙允⑦M之五剛,決衰退之一柔,其勢若甚易。然而圣人不敢以‘易’而忽之。故于《夬》之一卦,丁寧深切,所以周防戒備者無所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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