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漸卦第五十三·《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譯文】《象傳》說:“童穉小子所遭逢的危險”,從初六漸進不躁的意義來看是沒什麼咎害。
【注釋】①義無咎——《尚氏學》“初勿用,故‘義無咎’。”
【說明】《漸》卦卦辭擬“女歸”象,六爻則取“鴻”爲喻,在義理上有何聯係?李鼎祚以爲:“鴻,隨陽鳥,喻女從夫;卦明漸義,爻皆稱焉。”(《集解》)《折中》引何楷曰:“六爻皆取鴻象,往來有時,先后有序,于‘漸’之義爲切也;昏禮用雁,取不再偶,又于‘女歸’之義爲切也。”兩論可資參考。若就“象徵”的角度看,“女歸”“鴻飛”之象雖不同,但“漸進”的意義則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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