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節 《舊五代史》
《舊五代史》是北宋薛居正等奉敕撰。
薛居正(912—981),字子平,北宋開封浚儀(今河南開封)人。后唐時進士,至后周任刑部侍郎,入宋以后官至司空。
《舊五代史》全書共150卷,包括帝紀61卷、志12卷、傳77卷。這其中又分為:梁書24卷、唐書50卷、晉書24卷、漢書11卷、周書22卷、世襲列傳2卷、僭偽列傳3卷(《世襲列傳》即《僭偽列傳》,記述十國史事,將五代朝貢者歸入“世襲”,否則歸入“僭偽”)、外國列傳2卷(《外國列傳》記述高麗、新羅、契丹、回鶻等國)、志12卷。記錄了自唐乾符二年(875年)至周顯德七年(960年),共86年間的五代史事。紀傳部分對梁、唐、晉、漢、周五國各自成書,志的部分則五代一并敘述。
該書于太祖開寶六年(973年)四月開始撰修,耗時近一年半的時間,于第二年十月成書。參與者主要有盧多遜、扈蒙、張澹、李穆、李九齡等人,宰相薛居正負責監修。因記述梁、唐、晉、漢、周五代歷史,所以原名叫《梁唐晉漢周書》,后來為區別于歐陽修《五代史記》改稱《舊五代史》。修成后約80年,歐陽修所撰寫的《新五代史》面世,《舊五代史》的讀者日漸減少,至金代,隨著《新五代史》被立于學官,該書基本廢棄。現在所見的《舊五代史》版本,實際上是《舊五代史》輯本,它是邵晉涵等人在清乾隆年間修《四庫全書》時,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并參考其他書編排而成的。
《舊五代史》系采用五代各朝諸帝實錄,同時又參考了范質主編的《五代通錄》,另外,薛居正等在修五代史時,距五代滅亡僅十余年的時間,見聞及文獻都非常豐富,所以成書極快。其紀傳多首尾一致,事實敘述頗為詳備。
此書的優點在于所記史實大部分根據五朝的實錄,因為時間較近,記載也基本完備屬實,所以具備完好的史料價值;志的部分所記載的制度,對于考察唐、宋制度的承傳,具有很好的參考輔助作用。缺點也顯而易見,首先是敘述繁雜冗長、文體平弱,如本紀部分對官吏任免的記載,無論是宰相還是刺史,不分主次輕重,無一不書。其次是對各朝實錄的回護之處,未能核實糾正,有失史實。最后,今傳校輯本《舊五代史》,因為滿與契丹系出同一世裔,所以便將原本稱契丹為“流賊”、“夷狄”的地方都予以了刪削,并且把契丹忌諱的人名進行了改動,這些都已不是薛史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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