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休妻石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鄭休妻石氏》人物故事小傳
石氏,晉朝人,籍貫不詳。嫁給鄭休為繼室。鄭休前妻女兒年紀還很小,同時還有鄭休同父庶出的弟弟需要照顧。石氏毫無怨言地承擔起責任。生活的艱辛迫使石氏做出了難得的犧牲:9年之中,3次放棄撫養自己的親生子女。
[正 史]
鄭休妻石氏,不知何許人也。少有德操,年十余歲,鄉邑①稱之。既歸鄭氏,為九族所重。休前妻女既幼,又休父布臨終,有庶子沈生②,命棄之,石氏曰:“奈何使舅之胤③不存乎!”遂養沈及前妻女。力不兼舉,九年之中,三不舉子④。
《晉書·列女傳》卷九六
[注 釋]
①鄉邑:猶縣鄉。②庶子:妾所生之子。生:對讀書人的通稱。③胤:后代。④不舉子:舉:撫養、生育。不舉:不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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