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醫藥文化·中藥劑型
中醫傳統的中藥藥劑的不同型式,有丸、散、膏、丹、湯、酒等,是中醫藥物療法的內容之一。中醫認為,根據不同的需要而制成適當的劑型,既可以充分發揮藥物的作用,又便于臨床應用。《本草綱目》中載道:“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煎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并隨藥性,不得違越。”藥物療法在我國已有數千年的歷史,在漫長的與疾病作斗爭的實踐中,歷代醫家創造了豐富多彩的應用藥物治療疾病的方法。并針對病情,通過藥物的相互配合,總結出了一整套有利于祛除病邪,扶持正氣,適于治療各種疾病的不同劑型和方法,為臨床提供了各種最佳的治療手段。中藥劑型之一的“酒”,最早見于《內經》中的“湯液醪醴”專篇,這說明,藥酒在上古時已廣泛應用于治療。《甲乙經》序中載:“伊尹以亞圣之才采用神農本草以為湯液。”故有“湯”藥的劑型是伊尹發明的傳說。春秋戰國時期的《山海經》所記載的劑型已有飲汁(似湯藥)、丸藥、藥酒等。至漢代,《治百病方》記載的中藥劑型已有湯、丸、散、醴、膏等。至明代《本草綱目》記載的藥物劑型已非常廣泛,如:湯、丸、散、膏、酒、露、乳、餅等。近代北京同仁堂據宋朝《和劑局方》和清宮廷保存的秘方、民間流傳的奇方,精制加工成丸、散、膏、丹和藥酒等劑型的中藥良藥,如虎骨酒、大活絡丸、安宮牛黃丸、女金丹、紫雪丹等。現代又發展了中藥沖劑、片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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