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氏女》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屠氏女》人物故事小傳
屠氏女,南朝諸暨縣(今浙江諸暨縣)東洿里人。父親是個盲人,母親常年疾病,因而這個貧苦多難的三口之家遭到了勢利的社會眾人的厭棄。屠氏女于是把家遷居到深山之中,自己辛勤勞作奉養(yǎng)父母,以行動勇敢地和世俗相對抗。
[正 史]
又諸暨東洿里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親戚相棄,鄉(xiāng)里不容①。女移父母遠住苧羅②,晝采樵,夜紡織,以供養(yǎng)。父母俱卒,親營殯葬,負土成墳。忽空中有聲云:“汝至性可重,山神欲相驅使,汝可為人療病,必得大富貴。”女謂是妖魅,弗敢從。遂得病積時③。鄰舍人有娶之。女以無兄弟,誓守墳墓不嫁,為山劫④所殺。
《南史·孝義列傳·上》卷七三
[注 釋]
①諸暨:縣名。秦置,治所即今浙江諸暨縣。東洿(wu)里:地名。當在諸暨境內。痼疾:猶頑癥。經久難愈的疾病。棄:厭棄,嫌棄。②苧羅:山名。在今浙江諸暨縣南。③積時:長久、長期。④山劫:山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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