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為不可勝
謀略家造勢定策的一條重要思想原則。即在保證自己利益不會喪失的基礎上,去爭取更多的利益;在確保自己不會失敗的前提下,去尋求機會,戰勝敵人。最早提出這個思想原則的是中國古代著名謀略家孫武,他在《孫子》一書中指出:“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故善戰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可勝,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中國明朝軍事謀略著作《投筆膚談》論述這一原則時指出“用兵之道,難保其必勝,而可保其不敗。不立于不敗之地,而欲求以勝人者,此僥幸之道也,而非得算之多也。”
一般地說,堅持這條原則,從決策思考和應敵的全過程來看,應把握住四點:一是要瞻前顧后,多角度看問題,切忌只顧一頭。如在正面進攻時,防止敵對自己的偷襲;在前進時,要考慮到撤退,等等。二是思想上常備不懈。要居安思危,“敵大勿畏,敵小勿欺”。三是考慮問題要周全,乘敵之隙,亦應自備。這是因為對抗雙方始終保持著欺騙可能,又時時尋求著乘取對方的機會。四是對前景應有多種預見,在有把握必勝時,更不可忽視偶然。在多變的環境中,最危險的是對發展只有一種估計、一種主意、一個行動方案。總之,謀略家的眼光應投向未來,而在認識未來時,既要看到主要發展趨向,又絲毫不能忽視那些意外因素對發展趨勢可能產生的影響。通向未來的路并非一條,變化的客觀前景要比主觀上描繪的前景豐富得多。
參看“定家之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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