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地理文化·郡
春秋至隋唐時的地方行政區劃名。古代行政區劃歷代沿革不同,一為郡統于縣,周制,全境分百縣,縣有四郡。一為縣統于郡,秦統一六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因之。隋、唐后,州郡互稱。宋、元設州府,至明而郡廢。清沿明制,郡或為府之別名。如杭州府稱杭郡,紹興府稱越郡。郡設守、丞、尉各一人。郡守治民,掌一郡政事;郡丞輔佐郡守,邊遠郡之郡丞為長史,掌兵馬;郡尉更名都尉,秩二千石。宋代以后,郡改為府,知府亦稱郡守。
中華傳統文化·地理文化·郡
春秋至隋唐時的地方行政區劃名。古代行政區劃歷代沿革不同,一為郡統于縣,周制,全境分百縣,縣有四郡。一為縣統于郡,秦統一六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因之。隋、唐后,州郡互稱。宋、元設州府,至明而郡廢。清沿明制,郡或為府之別名。如杭州府稱杭郡,紹興府稱越郡。郡設守、丞、尉各一人。郡守治民,掌一郡政事;郡丞輔佐郡守,邊遠郡之郡丞為長史,掌兵馬;郡尉更名都尉,秩二千石。宋代以后,郡改為府,知府亦稱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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