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儒學·清初儒學的哲學思想·王夫之唯物主義認識論
王夫之堅持一條唯物主義的認識論路線,在認識論上有極為重要理論貢獻。在認識來源上,他不但提出了“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覺乃發(fā)”的著名論斷(《張子正蒙注·太和篇》),而且在批評和改造佛學的過程中,提出了唯物主義的能所觀。他認為認識對象不在人的頭腦之中,而在人的頭腦之外,具有客觀實在性。而人的認識能力不能離開人而存在,主觀與客觀是有嚴格區(qū)別的。能與所都是實有的,而不是虛幻的。人的認識只有主觀符合客觀才是正確認識。在知行關系上,王夫之堅持了唯物主義的統(tǒng)一觀。第一,“行可兼知而知不可以兼行”這個命題有三層含義: ① “行而后知”,② “知必以行為功”,③“行焉可以得知之效”。第二,“知行相資以為用”。知和行既有區(qū)別又有聯(lián)系。二者相互聯(lián)系不可分割,是一個不斷發(fā)展,循環(huán)往復的過程。在格物與致知關系上,不但堅持了唯物觀,也堅持了辯證法,并把二者結合起來。“格物”大體上相當于感性認識,“致知”大體上相當于理性認識。從“格物”到“致知”的過程,也就是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過程。他認為 “格物”就是方以智父子說的 “質測之學”。他說“密翁(方以智)與其公子為質測之學,誠學思兼致之實功。蓋格物者,即物以窮理唯質測為得之”(《搔首問》)。所謂“質測之學”是指明后期輸入中國的西方的實驗科學。這樣,王夫之就把 “格物”規(guī)定為對客觀事物的深入觀察和實驗。他認為“致知”是深入探求事物規(guī)律,研究社會的發(fā)展原理。格物和致知的關系是 “格致相同,而致知在格物”(《讀四書大全說》卷一)。他詳細地論證說:“大抵格物之功,心官與耳目均用,學問為主,而思辯輔之,所思所辯者皆其所學,問之事。致知之功則惟在心官,思辯為主,而學、問輔之,所學問者乃以其思辯之疑。‘致知在格物’以耳目質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極而心可廢也。朱門諸子惟不知此,反貽鵝湖之笑。”(《讀四書大全說》卷一,《大學》)這是他的格物致知論最精彩最深刻的地方。
上一篇:魏晉玄學·魏晉玄學的產(chǎn)生·玄學產(chǎn)生的思想淵源
下一篇:清初儒學·清初儒學的哲學思想·王夫之進步的社會歷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