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民歌·時人為庫狄士文語》原文與賞析
刺史羅剎政,司馬蝮蛇瞋。長史含笑判,清河生吃人。
這是一首民謠,諷刺地方時政,揭露地方官吏貪贓枉法,頌揚為民除害的清官。于此可見隋末天下混亂,地方官吏漁肉百姓的情景。但在亂世之中也還有清吏,偶爾伸張正義,減輕民生疾苦。當然這種貪贓枉法的官吏是封建社會的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是封建統治階級本質的一種表現形式。隋王朝也不例外。
民歌作者采用了對比手法,正反對舉揭露了這一表現封建社會本質的社會現象?!端鍟酚涊d:庫狄士文曾任貝州刺史,在任職期間曾經治理貪官污吏,凡有貪贓受賄的官吏,無所隱瞞,上報朝廷懲處,并發配嶺南。這就是“刺吏羅剎政”的內含。羅剎是比喻,是說庫狄士文治州如閻羅王一樣鐵面無私,是非分明,因而受到百姓的謳歌,盡管這樣官吏是微乎其微,但百姓卻眾里尋他,歡呼他的政績。接著一句是鞭撻貝州司馬韋焜,隋書上說韋焜任貝州司馬,苛刻虐民,百姓把他比喻蝮蛇,心狠手毒。特別刻畫他對百姓怒目而視。這樣的貪官污吏遭到了嚴厲懲處,百姓為之一快。庫狄士文為民伸張了正義,百姓自然忘不了他,以歌贊美。這無疑反映了百姓對時政的愛憎態度和理想世界。
詩的三、四兩句又是對舉成文。清河長史與清河縣令,一清一貪?!端鍟酚涊d: 清河令趙達有如韋焜貪贓枉法,視民如仇,苛刻至極,達到生吃人的程度。而長史官卻含笑地判處了這個貪官趙達,也為民伸張了正義,百姓也自然要頌揚他,寫他以懲處貪官污吏為樂。
短歌如匕首投槍,直刺封建社會的本質,揭露封建地主階級對農民階級專政的實質,貪官污吏是其表現形式,吃人乃是實質,發人深省。但也表現了農民還無法創造出新的社會模式,只是借清官的賢能政治表現自己的社會理想罷了。
短歌中刻畫封建官吏形象,用常得奇,比喻精當,飽含愛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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