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經典文章賞析·蘇軾《王安石贈太傅制》原文|注釋|賞析
蘇軾
敕: 朕式觀古初,灼見天命。將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異人。使其名高一時,學貫千載; 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 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用能于期歲之間,靡然變天下之俗。
具官王安石,少學孔孟,晚師瞿聃,罔羅六藝之遺文,斷以已意; 糠秕百家之陳跡,作新斯人。屬熙寧之有為,冠群賢而首用。信任之篤,古今所無。方需功業之成,遽起山林之興。浮云何有,脫展如遺。屢爭席于漁樵,不亂群于麋鹿。進退之美,雍容可觀。
朕方臨御之初,哀疚罔極。乃眷三朝之老,邈在大江之南。究觀規摹,想見風采。豈謂告終之問,在予諒暗之中。胡不百年,為之一涕。于戲! 死生用舍之際,孰能違天? 贈賻哀榮之文,豈不在我! 寵以師臣之位,蔚為儒者之光。庶幾有知,服我休命。
“制”為古代詔令文體之一。詔,始于秦。帝王制定、頒布法規,以昭示臣民。蔡邕《獨斷》云:“制詔者,王之言必為法制也。”歷唐,因避武則天 (曌) 之諱改“詔”為“制”。《說文》:“制,裁也。”引申為帝王裁斷命令。宋代稱賜爵授官的主管官員為“知制誥”,又稱“掌制”。中書舍人代皇帝起草公文,叫做“草制”。
圣命要蘇軾為“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 (列寧語) 王安石樹碑立傳,實在是冤家路窄。對于宋神宗熙寧年間王安石施行的改革,成效如何,論者眾說紛紜,并且就這次改革中的王安石與蘇軾的各自不同的政治觀點及王蘇二人的政治關系,評家是聚訟不一,孰是孰非,各執已見。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對于熙寧改革的新法新政,蘇軾稱不上是反對,也起碼是持保留態度。磊落坦蕩的人格,使蘇軾不諱已意,上書直陳自己的政見與對新法的批評,結果反被罪貶謫,受盡磨難。盡管如此,元祐元年 (1086),宋哲宗即位,司馬光當政,新法盡除,王安石憂憤抱疾而終,蘇軾接詔回朝任“中書舍人”,奉旨為追贈太傅“尚宜優加厚禮” (司馬光語) 的王安石起草誥命。度盡劫波,亮節猶在的東坡,不因個人進退,以音韻鏗鏘的文字,高度公允地評價了王安石的一生。言詞懇切信雅,雖然評價的是卓然而立的王安石,但是評論者東坡的雍容大度的筆觸,前嫌盡棄的評論風度,是真正的知人論世的政治家的敘評文風的表率。
由于文章是蘇軾代皇帝起草誥命,故全文是“御筆”的口吻,即言“敕”,告喻天下也。敕文段一,統言王安石智學卓絕,“將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異人”,“名高一時,學貫千古;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文字典雅優美,層層排句推進中,句句對仗工整別致,駢散錯落交替,起文即用,通貫全局,“足以藻飾萬物”,“蘇海”一瓢,可見蘇軾文勢汪洋,博大深邃。
敕文段二,具言王安石生平,“少學孔孟,晚學瞿聃”,學識上儒釋道,統于一身,“罔羅六藝之遺文,斷以已意”,《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重訓再釋以已意,“糠秕百家”,獨立見解,“靡然變天下之俗”。學問遺績有《三經新義》、《老子注》、《字說》等傳世。主張“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權時之變”的歷史觀念。是中國歷史上為數不多的“向前看”人士,理論觀自然在嘉許之列。王安石立言立論如此,則貫徹這言論之行止,也是他一生的勞績之粹,“屬熙寧之有為,冠群賢而首用”,拜相總理國政,實施變法,以期富國強兵,改變趙宋的積弱積貧之狀。新法推行,一推再推,王安石也再起再落“功業之成”未遂,不敵左右困境,“遽起山林之興”,辭相受封荊國公,隱居江寧南京。上《萬言書》的王安石,矢志改革舊制,如今抱負旁落,富貴浮云身外物,又何足惜,如“堯舉天下而傳之舜,猶卻行脫屣也”(《淮南子·主術》),甩足棄之,安志逸情于山林水澤、凡街常巷,當他的荊國公去了。元豐七年(1084)東坡過金陵,看望王安石,王安石“勸我試求三畝宅”,竟邀東坡作鄰居,進退之美德高行,從容不迫,可見一斑。“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曖入屠蘇。千門萬戶瞳瞳日,總把新桃換舊符。”王安石的這首童孩能誦的《元日》,年年情常怡樂。很能把這位隱居的“前宰相”的性情體現出來。這豈是得失進退、錙銖必較的勢利之徒所能具有的修養?
嗚呼于戲,敕文段三中的蘇軾,照例替皇上賜頌王安石一番后,還要哀悼榮懷一陣。歷仕仁宗、英宗、神宗的三朝遺老千古了,“究觀規摹,想見風采”,“寵以師臣之位,蔚為儒者之光”,贈以太傅之名,實不為過也。以筆為眼,灑落幾行文雅御淚,是歷代君王的慣例。“死生用舍之際,孰能違天?”如此哀榮,荊國公九泉有知,可以安息矣。
東坡的華彩文字,工仗瑰偉的文局,才是真讓王安石“庶幾有知,服我休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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