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經典文章賞析·歐陽修《論尹師魯墓志銘》原文|注釋|賞析
歐陽修
《志》 言:“天下之人,識與不識,皆知師魯文學議論材能。”則文學之長,議論之高,材能之美,不言可知。又恐太略,故條析其事,再述于后。
述其文,則曰:“簡而有法。”此一句,在孔子六經,惟《春秋》可當之。其他經非孔子自作文章,故雖有法,而不簡也。修于師魯之文不薄矣。而世之無認者,不考文之輕重,但責言之多少,云師魯文章不合只著一句道了。
即述其文,則又述其學曰:“通知古今。”此語若必求其可當者,惟孔、孟也。
既述其學,則又述其論議云:“是是非非,務盡其道理,不茍止而妄隨。”亦非孟子不可當此語。
既述其論議,則又述其才能,備言:“師魯歷貶,自兵興便在陜西,尤深知西事,未及施為而元昊臣,師魯得罪。使天下之人,盡知師魯才能。
此三者,皆君子之極美。然在師魯,猶為末事。其大節乃篤于仁義,窮達禍福,不愧古人。其事不可偏舉,故舉其要者一兩事以取信。如上書論范公而自請同貶,臨死而語不及私,則平生忠義可知也。其臨窮達禍福,不愧古人,又可知也。
既已具言其文、其學、其論議、其材能,其忠義,遂又言其為仇人挾情論告以貶死,又言其死后妻子困窮之狀,欲使后世知有如此人,以如此事廢死,至于妻子如此困窮,所以深痛死者,而切責當世君子致斯人之及此也。
《春秋》之義,痛之益至,則其辭益深,“子般卒”是也。詩人之意,責之愈切,則其言愈緩,《君子偕老》是也。不必號天叫屈,然后為師魯稱冤(一作怨)也,故于其銘文,但云:“藏之深,固之密,石可朽,銘不滅。”意謂舉世無可告語,但深藏牢埋此銘,使其不朽,則后世必有知師魯者。其語愈緩,其意愈切,詩人之義也。而世之無識者,乃云銘文不合不講德,不辯師魯以非罪。蓋為前言其窮達禍福,無愧古人,則必不犯法,況是仇人所告,故不必區區曲辯也。今止直言所坐,自然知非罪矣,添之無害,故勉徇議者添之。
若作古文自師魯始,則前有穆修、鄭條輩,及有大宋先達甚多,不敢斷自師魯始也。偶儷之文,茍合于理,未必為非,故不是此而非彼也。若謂近年古文自師魯始,則范公《祭文》已言之矣,可以互見,不必重出也。皇甫湜《韓文公墓志》、李翱《行狀》不必同,亦互見之也。
《志》云: 師魯“喜論兵”。論兵,儒者末事,言喜無害。喜,非嬉戲之戲,喜者,好也,君子固有所好矣。孔子言: 回也好學,豈是薄顏回乎?后生小子,未經師友,茍恣所見,豈足聽哉?
修見韓退之輿孟郊聯句,便似孟郊詩,與樊宗師作志,便似樊文,慕其如此,故師魯之《志》,用意特深而語簡,蓋為師魯文簡而意深。又思平生作文,惟師魯一見,展卷疾讀,五行俱下,便曉人深處。因謂死者有知,必受此文,所以慰吾亡友爾,豈恤小子輩哉!
尹師魯,忠義耿介之賢豪,文章才華之秀士,在北宋朝廷政治斗爭的激流漩渦中,在文學運動的潮頭浪谷間,走完了他坎坷顛沛,卻也際會風云的人生歷程,病故于貶所。年僅46歲,他臨終沒有臥在病榻上,而是伏在幾案上離去的。
尹師魯,名洙 (1001—1047),河南 (今河南洛陽) 人。他是著名的散文家,文學上的革新者。宦海沉浮,文章際會,使歐陽修和尹師魯成為政治、文學上的知交。對他的死,歐陽修懷有深切的惋惜與同情,在他死后的第二年 (慶歷八年) 寫下了情詞剴切的《祭尹師魯文》和《尹師魯墓志銘》。
“墓志銘”做為一種文體,就其內容與形式而言,與墓碑 (或曰墓表)并無多大區別,只是二者的作用不同。志者,記也,兼有標志之意; 銘者,名也,兼有鏤刻之意。是恐怕年代久遠,墓地表面變遷,而使墓主人的名姓、生平被歲月淹滅失傳而設的,埋于墓前三尺許的地下,所以叫“墓銘”。而墓碑則是立在墓前地面上,供后人祭吊而設的。
墓志銘一般分志和銘兩部分,志是散文,記述死者的生平事跡,生年,壽考、卒葬日期及子孫世系。銘多用韻文,詠嘆死者,寄托哀思。也有在志銘前記寫作緣起的,叫“墓志銘并序”。
慶歷五年秋七月尹師魯被貶。七年四月十日病卒于南陽,靠朋友出資幫助,妻子于慶歷八年將靈柩歸葬河南。歐陽修作墓志銘,《尹師魯墓志銘》完成后,遭到很多人的非議。遂寧府有石刻記載。尹師魯的妻子張氏對志文的簡略很是不滿。新科進士孔嗣宗到潁州留居半月之久,找歐陽修辯論,指斥墓志銘的不是。歐陽修寫了《論尹師魯墓志銘》以釋其意。據此石刻說,歐陽修曾將志文有所添換。但看墓志銘本身,渾然一體,了然無痕,全無添換跡象。這其間歐給孔嗣宗的書信卻說:“……此不當辯,為世人多云云,恐尹氏惑之,故其妻子不是,故須委曲,近曾錄寄范公,今錄奉呈,為語尹氏。”從“故須委曲”四字看,他是對指斥做了某種妥協的。但在《與杜䜣論祁公墓志書》中又說:“尹氏子卒請韓太尉別為墓表云云,然則當時固無甚添換也。”《論尹師魯墓志銘》 中有“……又恐太略,故條析其事,再述于后。”由此觀之,或許他“錄寄范公,今錄奉呈,為語尹氏”的,就是這篇論辯文,這就是對尹妻張氏的“委曲”并有所“添換”了。文中又有“今止直言所坐,自然知非罪矣,添之無害,故勉徇議者添之。”似敘確有添換。這就是歐陽修碑志文章中“范(仲淹)碑”、“尹志”兩重公案中之一案。
《論尹師魯墓志銘》不僅一一解釋了孔嗣宗的質問,同時,也就“尹志”的寫作意圖與特色提出了撰寫墓志銘的一系列理論原則問題。歐陽修首先回答了關于志文過于簡略的指責,并提出了墓志銘創作“文學簡約”的原則。歐陽修的《尹師魯墓志銘》比起尹師魯之子請太尉韓琦(字雅圭)寫的“墓表”,確是簡略得多。但歐陽修在《論》文中指出,不能“但責言之多少”而“不考言之重輕”。
作者先總論一句“天下人識與不識,皆知師魯文學議論才能”。既然天下人皆知,自然簡略無妨。然而,簡約絕非對死者的輕慢。他寫師魯的“文學之長”僅用“簡而有法”,“此一句,在孔子六經,惟《春秋》可當之。”如此看來,他論“師魯之文不薄矣”。“推其文學”僅用了“通知古今”,而“此語必求其所當者,惟孔、孟也”。他評師魯之文學亦可謂不低了。述其議論,但云“是是非非,務盡其道理,不茍止而妄隨”,“亦非孟子不可當此語”。這個斷語也著實不輕了。說到師魯的才能,只大略寫了“師魯歷貶”、“深知西事”、“師魯得罪”的經因與政績,雖然簡略,卻“使天下人盡知師魯材能”。
為了使志文簡約,《論》文中還提到“互見法”。文中沒有寫“近年古文自師魯始”,是因為“范公《祭文》已言矣,可以互見,不必重出也”。并舉皇甫湜《韓文公墓志》和李翱為韓愈寫的《行狀》之不同為“互見”之顯例。在志文中作者直接運用這一原則,沒有寫死者的家世,原因是“嘗銘其父之墓矣,故不復次其世家焉”。
文章簡約,選材必須精當。這是歐陽修提出撰寫墓志銘的又一原則。他說“其事不可偏舉,故舉其要者一兩事以取信”。在《與杜訢論祁公墓志書》中也強調“修文字簡略,止記大節”。他解釋說“上書論范公而自請同貶,臨死而語不及私”,雖只兩件事,幾句話,卻完全表達了對師魯高尚品格的贊譽之情,“則平生忠義可知也。其臨窮達禍福,不愧古人,又可知也”,的確,精當的選材果然成為傳神之筆。
在論證并非“作古文自師魯始”時,作者提出了態度嚴肅,論斷準確的原則。這不僅表現在為“取信”而“舉其需者”的認真選材上,也表現在對尹師魯的評價上。他不認為“古文自師魯始”,因為在師魯之前有穆修,鄭條等人以及“大宋先達甚多”。他堅持“若謂近年古文自師魯始”才是實事求是的。給孔嗣宗的信中,辯之更詳:“東方學生皆自石守道(石介)誘倡,此人專以教學為已任,于諸生有大功,與師魯同時人也,亦負謗而死,若言師魯倡道,則當舉天下言之,不遂見掩,于義可乎?若分限方域而言之,則不可,故此事難言之也。察之。”歐陽修堅持實事求是,取信于天下,終不因死者親友的質問,也不因是死者的至交而徇情,他用自己的創作實踐反對了唐宋以來的“諛墓”之風,這種“不虛美、不溢惡”的創作態度,使唐代大家韓愈也為之相形見絀。
面對“銘文不合不講德,不辯師魯以非罪”的指責,作者提出“《春秋》之義”與“詩人之義”的原則,亦即“文簡而意深”的原則。他說“痛之益至,則其詞益深”“責之愈切,則其言愈緩”。所以他認為前面寫了“窮達禍福,無愧古人”則師魯“必不犯法,況是仇人所告”,“故不必區區曲辯也”。而這冷峻沉郁的敘述,卻引起讀者深深的思考。“藏之深,固之密,石可朽,銘不滅”。十二字銘文不能再短了,并沒有“號天叫屈,然后為師魯稱冤”,然而卻深沉含蓄,其言有盡而其意無窮,婉惜與憤懣之情如冰冷沉重的銘文刻石,轟然壓上讀者心頭。
這是一篇說理的議論文,論述周到精當已屬難得,更難得的是論文也如墓志銘原文一樣從頭至尾充滿感情色彩,濃烈的思念情緒充盈始終。隨看他對文章簡約的論述,對師魯的贊頌也步步推向高潮。在論述其文學、其議論、其才能之后,筆鋒一轉:“此三者,皆君子之極美。然在師魯,猶為末事。”如此高才算不了什么,師魯的“篤于仁義,窮達禍福,不愧古人”才是其至高的美德。這便把對尹師魯贊揚推到了極至。緊接著,他論述墓志銘寫師魯的“以貶死”其死后妻子困窮之狀,欲使后世知有如此人,以如此事廢死,至于妻子如此困窮,所以深痛死者,而切責當世君子致斯人之及此也。“筆調如臨萬仞高崖落無底深淵,大起大落,更加重了“其為仇人挾情論告以貶死”的悲劇氣氛,似乎使我們感到作者胸中洶涌翻騰的熱血的波濤。
文章最后更是筆筆動情,也把說理推到極端。他說韓愈與孟郊聯句“便似孟郊詩”,為樊宗師作志“便似樊文”。“慕其如此”,所以他為尹師魯寫的志“蓋為師魯義簡而意深“——他所以寫這樣簡約的墓志銘,完全是遵循師魯之志的。他堅信他的作品好友師魯是完全理解的,“唯師魯一見,展卷疾讀,五行俱下,便曉人深處”,“死者有知,必愛此文”。真是兩心相印,知交的情懷,油然而生。為了維護自己的創作原則,以及對朋友的忠誠,文章以“所以為吾友爾,豈恤小子輩哉!”作結。感慨系之,言盡而意遠,似又把讀者帶上尹師魯艱辛的仕途,帶到了貶謫的路上,帶到了病危的幾前……
《論》文的又一特點,是由其特定的讀者對象決定的。對方并非政敵,而是作者的朋友,對死者有著同樣深切的痛悼思念之情,這就決定了文章不能慷慨陳詞,激揚文字,而是款款道來,娓娓動聽,使人不得不承認他的論辯是誠懇的。開頭便心平氣和,“天下之人,識與不識,皆知師魯論議才能……不言可知。又恐太略,故條析其事……”完全是勸誘商量的語氣。當回答“師魯‘喜論兵’”的質問時,他不正面反駁,而說“言喜無害”“喜者,好也,君子固有所好”。又用問話的形式開導對方,難道“孔子言:回也好學”就是“薄顏回乎?”他的行文運用了類似“頂針”的修辭手法,“述其義”,“既述其義,則又述其學”、“既述其學,則又述其論議”、“既述其論議,則又述其才能”……層層遞進,步步深入,使文章結構細密嚴謹,說理透徹,如剝繭抽絲一般。想來,經過半月的交談,孔嗣宗應該是心悅誠服地離開潁州的。
歐陽修《論尹師魯墓志銘》是一篇難得的有關碑志文的理論,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論述了墓志銘的創作原則,對宋以后的墓志銘創作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他集文學家、歷史家于一身,綜合兩個方面的要求,把史筆與文心結合起來,開創了后古文家“義法論”的先河。他以后的王安石、明朝的黃宗羲等人都對墓志銘的創作原則有所論述,很大程度上受到歐陽修的影響。
尹師魯如九泉有知,大概會向歐陽修含笑而揖,贊賞他的古道熱腸,感謝他對其未竟文學事業的執著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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