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孫宜君
土家族敘事長詩。武漢大學中文系、中央民族學院分院土家族文藝調查隊搜集整理最初發表于《長江文藝》1959年第10期;上海文藝出版社1959年12月第1版。它是土家族姑娘出嫁前唱的悲歌。解放前,土家族有一種風俗:姑娘出嫁前都要“哭嫁”,一般哭七天到十天,最多要哭一、二個月。婚期以前,通常哭到夜闌更深,婚期越臨近,哭聲越悲切,婚期的前夜要哭通宵。出嫁姑娘一邊哭一邊訴說自己的不幸和對封建包辦婚姻的怨恨,同時有母親、嫂嫂、其他親屬和同輩姊妹“陪哭”。母親、嫂嫂等都是從旁勸慰,同輩姊妹則是互訴苦衷。這期間,如果媒人來了,出嫁姑娘就要指著媒人大罵。《哭嫁歌》分“哭爹娘”、“哭哥嫂”、“罵媒人”、“別姊妹”及伴隨婚禮儀式進行的“哭席”、“梳妝”、“穿衣”、“辭祖”、“上轎”等節。每個姑娘“哭嫁”時訴說的歌詞,雖因身世遭遇不同而有些差異,但基本內容大體相同。因為土家族婦女的身世遭遇大致一樣,這些哭嫁詞表現了她們共同的思想感情。“哭嫁”的風俗是在封建包辦婚姻制度下形成的。從前,土家族男婚女嫁必須依從“父母之命,媒約之言”,而且有一種姑表聯姻的習俗,姑娘必須嫁給自己的表兄弟,表兄弟不要,才能嫁給別人。因此,往往男女雙方年齡相差很多。包辦婚姻給許多人帶來了終生痛苦,釀成無數社會悲劇。《哭嫁歌》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會中土家族婦女的痛苦,揭露了封建包辦婚姻制度的罪惡,抨擊了男尊女卑的封建倫理,有較強的人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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