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韓非·晉平公與群人飲
戰國寓言小說。韓非撰。原載《韓非子·難一》。今見王先慎《韓非子集解》等。李格非、吳志達主編《文言小說》錄入。作品描寫: 晉平公與眾位大臣會飲,酒喝到暢快時,平公慨嘆地說:“沒有比君主更快樂的了,只有他的話是沒有人敢違抗的。”樂官師曠(盲人)陪坐在平公面前,聽后,就拿起琴往平公身上撞去。平公趕緊拉開衣襟而躲避,琴被墻壁碰壞。平公就問:“樂師撞誰呀?”師曠回答:“現在有小人在君主身旁說話,所以我撞他。”平公說是自己說的話。師曠說: “啞! 這不是當君主應當講的話。”平公身邊的近臣請求處罰師曠,平公說:“免了吧,把這作為我的鑒戒!”韓非用這則寓言說明“平公失君道,師曠失臣禮”是“兩過”,君臣都應當戒之。但從故事本身來講,其形象意義在于諷刺平公的逸樂和贊揚師曠的鯁直敢為。作品以簡潔冷峻的筆觸,勾畫了平公的恬不知恥和師曠的嫉惡如仇。溺于淫樂的晉平公,竟不知羞愧地說什么“莫樂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違”,兩句話就把一個荒淫獨斷的昏君形象勾勒了出來,樂官師曠是個盲人,“侍坐于前”,那種失君道的話,他聽得最清楚,所以,“援琴撞之”。這一細節描寫帶有典型性,(韓非解釋為“舉琴而親其體”),準確生動地刻畫了在特定環境中盲人師曠的勇為正直、不容邪惡亂語的形象特征。至于后文寫他的答語“今者有小人言于側者,故撞之”,則是對他勇為正直性格的補充,顯明他是既敢為而又有機謀,實際上是裝聾賣瞎,巧妙地嘲笑了平公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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