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兩晉南北朝·陶潛·李除
亦題《襄陽李除》、《陰吏受賄》。東晉志怪小說。陶潛撰。原載《搜神后記》卷四。《北堂書鈔》卷一三六、《太平御覽》卷八八七、《太平廣記》卷三八三皆錄載。李格非等《文言小說》、吳組緗等《歷代小說選》、滕云《漢魏六朝小說選譯》均選錄。作品敘述:襄陽人李除,因得時疫而亡。其妻守尸,至于三更,尸體突然起坐,急脫取其妻臂上金釧,尸手執金釧,又倒下死去。到天明時,尸體心胸變暖,漸得蘇醒復活。他說已被陰吏帶去,見有向陰吏行賄而可免死者,他便許吏以金釧。吏令還,故能歸取之與吏,才被免還陽。小說通過李除中疾身亡,陰吏受賄,而使其復生的描繪,揭露了陰間鬼吏的丑惡面目,作者寫的是陰曹地府之事,勾勒的是鬼吏的畫像,而矛頭卻指向現實社會中的貪官污吏。作品富有強烈的諷刺意味,暗寓針砭于敘事之中。時寫陰事,時寫陽事;詳寫陰事,略寫陽事;忽陰事,忽陽事,陰陽怪錯;似乎是以陽襯陰,實際上是以陰顯陽。諷世主旨,表達十分巧妙。行文描述細膩而傳神,如寫“尸體搏釧”的情景和鬼吏索物的場面,生動有致,十分傳神。刻畫人物的手法也頗有特色,如寫李除的急于買命,作者用“崛然起坐”、“搏”、“甚遽”、“執”這些具有強烈動態感的語言加以描繪,使人物形象活靈活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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