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的主要內容,《管子》導讀
《管子》是我國古代一部內容豐富、影響深遠的重要學術著作。作者托名管仲,其實并非管仲所作。韓非曾說: “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韓非子·五蠹》)直到漢初,《管子》書仍很流行。葉適說: “漢初學者講習尤著,賈誼、晁錯以為經本,故司馬遷讀管氏書曰: ‘詳哉其言之也!’篇目次第最為整比,乃漢世行書。”(《習學紀言》) 至漢成帝時,劉向負責校訂群書 (向專校經傳、諸子、詩賦),其所作《敘錄》多已亡佚,然《管子·敘錄》,現(xiàn)在尚存。《管子》一書,經劉向編訂,始有86篇的定本。漢《志》著錄 “管子八十六篇”,即此定本。現(xiàn)存的《管子》書,目錄是86篇,但其中亡佚10篇(有目而無文),實存76篇 (且有的篇章,亦非劉向編訂時之本貌)。
現(xiàn)在所能見到的該書最早的古寫本為唐昭宗天復二年 (902)抄寫的 《法禁》和《兵法》中的二則文字(敦煌殘卷)及《修文殿御覽》(敦煌殘卷)引《霸形》篇文(《鳴沙石室佚書》)。現(xiàn)在所能見到的最早刻本是北宋楊忱本經南宋張嵲校正后于宋高宗紹興九年(1139)刊刻的,又稱紹興本。此本現(xiàn)藏于北京圖書館。另外,還有南宋蔡潛道墨寶堂本,此本蓋刻于紹興二十二年(1152)。清代學者顧廣圻、陳奐等均有此本的手校本。
宋本 《管子》,流傳到明代,因翻刻凌亂,訛脫較多,因此劉績特作 《管子補注》,以匡正謬誤。劉績的《補注》本,既非出于楊忱本,亦非出于墨寶堂本,而是自成一系,廣為流傳。屬《補注》本系統(tǒng)的有:朱東光本、王芑孫跋本、無注本、明抄本等。另外,楊慎對“紹興本”特作校訂并予以刊刻,稱楊慎校刻本,但此本流傳不廣。特別是趙用賢本出后,楊慎校刻本遂即無聞。明代諸刻以趙用賢本為最好,趙本系出于南宋張嵲校正本。屬于趙本系統(tǒng)的有:明吳勉學本、黃之寀本、朱長春本、朱奍和本等。清代校勘最好的是戴望的《管子校正》。近代則有郭沫若、聞一多、許維遹的《管子集校》。
在注釋、考訂和研究《管子》的著作中,著名的有,唐房玄齡的《管子注》(實為尹知章注);明劉績的《管子補注》、朱長春《管子榷》、梅士亨《詮敘管子成書》、凌汝亨《評注管子》;清洪頤煊的《管子義正》、王念孫《讀書雜志·管子》、俞樾《諸子平議·管子》、孫詒讓《札迻·管子》、何如璋《管子析疑》、陶洪慶《讀管子札記》、于鬯 《香草續(xù)校書·管子》、陳夢雷《管子匯考》、王紹蘭 《管子說》、丁士函 《管子臆解》、王先謙《管子集解》等。近、現(xiàn)代則有,章太炎的 《管子余義》、梁啟超 《管子評傳》、顏昌峣《管子校釋》、于省吾《雙劍誃諸子新證·管子》、羅根澤《管子探源》、馬非百《管子輕重篇新詮》、趙守正 《管子通解》等。
《管子》書托名管仲撰,并非偶然。管仲 (?—前645),名夷吾,字仲,謚曰敬,因此又稱管敬仲。春秋時期潁上(今安徽潁上縣)人。他相齊達四十年(前685-前645),輔佐桓公,富國強兵,“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論語·憲問》),成為春秋時第一個霸主。他是我國古代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經濟家和思想家。為推動齊國的發(fā)展,在各個領域都有重大的改革和建樹。齊國人極其推崇管仲,因此將書名為《管子》是非常自然的。
關于《管子》一書與管仲其人的關系,歷來存有不同的意見。戰(zhàn)國時代的韓非,漢代的賈誼、晁錯、司馬遷、劉向、劉歆、班固等,都認為《管子》是管仲的遺作。但魏晉以降,學界多有懷疑者,如魏晉的傅玄,唐代的孔穎達,南宋的葉適、黃震等。至近、現(xiàn)代,經過深入研究,多數學者認為《管子》書并非管仲所著,也非成于一時一人之手,而是戰(zhàn)國至西漢,一批學者的論文匯編。書中絕大部分是戰(zhàn)國時代的作品,作者蓋是稷下學宮的稷下先生。其中 《牧民》、《形勢》、《權修》、《乘馬》等篇,存有管仲的遺說;《大匡》、《中匡》、《小匡》等篇,記有管仲的遺事;而《輕重》諸篇則是漢人附益的贗品。總之,《管子》一書,在時間維度上,跨越比較大。就管仲創(chuàng)說而論,在春秋時代;就基本成書而論,在戰(zhàn)國時代;就《輕重》諸篇的問世而論,則在秦漢時代。因此,它既是研究管仲遺說和管仲思想的寶貴資料,也是研究稷下學、管子學派和齊文化的可靠資料,又是研究漢初經濟思想的重要參考資料。
由于《管子》書,時間跨度大,羅織內容廣,故而對其學派歸屬,也有不同的意見。有的將之歸入道家,如漢志;有的將之列入法家,如隋、唐志;有的將之劃入雜家,如《周氏涉筆》。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在《管子》書的學派問題上,近現(xiàn)代學者也是眾說紛紜。概括起來,不外“雜而無統(tǒng)”說和“雜而有統(tǒng)”說兩種。持“雜而無統(tǒng)”說者認為,《管子》是 “一種無系統(tǒng)之類書”。(梁啟超:《漢書藝文志諸子略考釋》)書中“道家者言、儒家者言、法家者言、名家者言、陰陽家者言、農家者言、輕重家者言,雜盛于一籃。”(郭沫若: 《管子集校·敘錄》) 然而,多數學者認為,可以把 《管子》現(xiàn)存的七十六篇分解開來,細致研究,但那可能陷入支離滅裂;更重要的是要把各編聯(lián)系起來,進行綜合考察,以便判定其思想體系。從總體上說,《管子》書既不能簡單地歸之于道家或法家,也不能簡單地歸之于雜家,因為它不同于典型意義上的先秦各家,而是對各家有所貫通、融合、交匯從而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一種思想體系。具體地說,它是戰(zhàn)國時期齊人和部分稷下學者繼承和發(fā)揚管仲的思想和齊文化所形成的一個學派,可名之曰“管仲學派”或簡稱“管學”。這個學派,一方面強調法制,另一方面又肯定道德教化的作用。它融會道家,以道詮法,因此顯出某些道家的特色;同時它又兼綜儒家,強調法制與德教的統(tǒng)一而以法制為主。有的學者把它稱作 “齊法家”,是有一定道理的。
下面對 《管子》書的思想作一扼要介紹。
1、社會政治思想
“作內政而寄軍令”的社會編制思想。《管子》提出“作內政而寄軍令”,即把居民的鄉(xiāng)里組織和軍事編制結合起來,寓兵于農。運用這種社會結構,一方面保留鄉(xiāng)里組織中的宗法制成分使之成為社會安定的紐帶,另一方面又通過軍隊的編制實行自上而下的集權。
注重耕戰(zhàn),富國強兵。在農業(yè)上,推行改革,實行“相地而衰征”的政策。主張以農為本,“富國多粟生于農”,“故禁末作、止巧利而利農事”。(《治國》)所謂“禁末作、止巧利”是禁止各種奢侈品的生產和流通,并非禁止發(fā)展正常的工商業(yè)。而是主張在以農為本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齊國的“地利”和人力,合理發(fā)展?jié)O、鹽、桑、麻和冶鐵,形成一種綜合發(fā)展的自然經濟模式。
來民、重民的民本思想。《管子》認為,“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小匡》)所謂“石民”即視民為國家的基石和根本。這表明,一方面它看到了民在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看到了民心向背是政治得失和國家安危的關鍵所在。故爾特別強調“愛民”、“利民”、“順民心”,以便達到 “馭民”、“牧民”、“役使民” 的目的。
2、法治思想
《管子》書在闡述其 “法治”觀時,提出了一系列實行法治的措施和辦法。首先,強調法律先行。“凡將舉事,令必先出。曰事將為,其賞罰之數,必先明之。”(《立政》)否則,法禁不立則“奸邪生”。(《正世》)而法立令行則“群臣奉法以守職”。(同上)其次,實行法律統(tǒng)一。“權度不一,則循義者惑”。(《君臣上》)“刑論有常以行,不可改也”。(《問》)再次,法立之后必須以成文的形式公之于眾,使萬民皆知有所避就。最后,君主和官吏必須嚴格以法辦事。做到“任法而不任智,任數而不任說,任公而不任私”。(《任法》)“任法治國,舉錯而已”。( 《明法》)
《管子》的強調法治與商、韓不同。商、韓一派排斥道德教化,片面強調法制;而《管子》則主張禮法并用、刑德兼施。它把禮、義、廉、恥稱為國之四維,認為 “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四維張,則君令行”。(《牧民》)在管仲學派看來,“飾四維”是嚴刑罰的基礎和保障,因為 “刑不足以懲惡”,(《內業(yè)》) 只有“氣意得”,刑罰才能達到目的,“心意定”,天下才得安寧。(同上) 這即是所謂 “教訓成俗而刑罰省數也”。(《權修》)總之,它企圖以禮法并用、刑德兼施的兩手策略達到鞏固統(tǒng)治的目的。
3、哲學思想
唯物主義的自然觀。《管子》把天理解為自然之天,并認為它有自身的運動發(fā)展規(guī)律即天道。地與天對,地也有其自己的發(fā)展規(guī)律即地道。在天人關系問題上,《管子》主張人應“效夫天地之紀”(《白心》),遵循天道和地道。但人和天地不同,他不僅要效法自然,而且要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組織社會,因此就有了人道。關于宇宙本原的問題,《管子》書提出了三個范疇,即“道”、“水”、“精氣”。然而,這三個范疇并非屬于同層次的并列關系,也不是三種宇宙觀的雜湊。水、精氣從其本原考察,它們與道是互通的,二者都要遵從道并歸本于道。因此,“道論”是 《管子》宇宙觀的核心,也是其哲學思想的理論基石。
“靜因之道”的認識論。在認識論問題上,《管子》提出了 “虛氣平心”“感而后應”(《內業(yè)》)的反映論原則。要求認識主體排除對被認識客體的任何成見和情意,作到客觀地觀察和認識事物,不應先入為主,“先物而動”。“其所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不修之此,焉能知彼。”(《心術上》)但也不是機械的反映論,因為它強調“得度”,即正確地把握主體和客體的分寸。“知靜之修,居而自利; 知作之從,每動有功”。(《勢》)
“予之為取”的辯證法思想。《管子》書比較注重研究事物的矛盾,提出了許多對矛盾范疇。并在此基礎上,突出闡述了矛盾自我運動、矛盾相互依存和矛盾相互轉化的思想。它把“予之為取”的辯證法運用于各個領域特別是社會政治領域,從而發(fā)展出一整套策略思想。
4、倫理思想
在倫理思想方面,《管子》提出了 “倉廩實則知禮節(jié),衣食足則知榮辱”的著名命題(《牧民》),強調經濟對道德的決定和制約作用。在“義”、“利”問題上,《管子》提出了“重利”而不輕義的義利統(tǒng)一觀。在人性論上,《管子》認為,人有共同的人性,即所謂的“人情”。“凡人之性,見利莫能勿就,見害莫能勿避”。(《禁藏》)認為人性的具體內容即是追求物質利益的本能,以此證明對人民進行禮義教化和強調道德修養(yǎng)的必要性。
5、教育思想
由于管仲學派主張禮法并用、強調教化,因此對教育比較重視。它提出了“尊師愛生、教學相長”的原則和“學以致用”的方針。對學習態(tài)度、學習規(guī)律、教學秩序等也有明確的要求和規(guī)定。這在《弟子職》篇中有著詳盡的論述。
6、軍事思想
在軍事思想上,《管子》提出了“以己知人”、“慎謀保國” (《兵法》) 的戰(zhàn)爭觀; 富國強兵,“以慎國常”的戰(zhàn)略思想;兵未出,“計必先定于內”(《七法》)的謀略思想;軍隊參加生產,“農事習則攻戰(zhàn)巧”(《禁藏》)的備戰(zhàn)習武原則;嚴明軍紀(《重令》),“論功計勞”(《七法》)的治軍措施以及各種具體的戰(zhàn)術戰(zhàn)法等。
《管子》書的經濟思想,散見于某些篇章而集中于《輕重》諸篇。對 《輕重》諸篇,學術界多認為出于漢代,因此這兒就不作專門介紹了。
總之,《管子》一書內容極為豐富,大凡哲學、政治、法治、倫理、教育、軍事、經濟乃至自然科學、樂律、民俗等,無所不包。它是一部古代的百科全書式著作。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的發(fā)展,學術界對《管子》的研究也越來越重視了。研究的成果日益增多,探討的問題也向縱深開拓。一批高質量的研究成果正在或即將面世。
參考文獻
- 1. 郭沫若、聞一多、許維遹: 《管子集校》,北京科學出版社,1956。
- 2. 馬百非: 《管子輕重篇新詮》,北京中華書局,1979。
- 3. 唐尹知章注: 《管子》二十四卷,上海商務印書館據宋楊忱本縮印 《四部叢刊》 本,1936。



上一篇:《簡字譜錄》的主要內容,《簡字譜錄》導讀
下一篇:《紅梅記》的主要內容,《紅梅記》導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