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演義》的主要內容,《封神演義》導讀
《封神演義》是明代的一部長篇小說。許仲琳著,一說陸西星著。今存最早刻本是明代金閶舒載陽刊本(藏日本內閣文庫),全名“新刻鐘伯敬先生批評封神演義”,別題 “批評全像武王伐紂外史封神演義”,20卷100回。此本卷2首頁題“鐘山逸叟許仲琳編輯,金閶載陽舒文淵梓行”。源出舒本的康熙間 “清籟閣藏版”本,卷2題 “鐘山逸叟許仲琳編輯,竟陵伯敬鐘惺批評” (據劉修業 《古典小說戲曲從考》)。其他刻本如“四雪草堂”康熙三十四年褚人獲序本等,均不題撰者。孫楷第發現清初《傳奇匯考》中《順天時》傳奇解題說:“《封神傳》傳系元時道士陸長庚所作,未知的否。”(案: 《曲海總目提要》同。)長庚是陸西星的字,“元時”乃 “明時”之誤。因此《封神演義》的作者現有許仲琳和陸西星兩種說法,而都只有孤證,難以確斷。關于成書年代,魯迅說: “張無咎作 《平妖傳》序,已及《封神》,是殆成于隆慶萬歷間 (十六世紀后半) 矣。”( 《中國小說史略》)
許仲琳是明代南直隸(今江蘇南京)人,生平不詳。陸西星(1520—?),萬歷辛丑(1601)尚在世。南直隸興化(今屬江蘇)人,著有 《南華副墨》、《方壺外史》等。(詳見胡適 《陸長庚西星的年歲》)
《封神演義》是以武王伐紂的歷史故事為線索寫成的神魔小說。全書內容,魯迅曾概括如下: “《封神傳》始自受辛(案: 即紂王)進香女媧宮,題詩黷神,神因命三妖惑紂以助周。第二至三十回則雜敘商紂暴虐,子牙隱顯,西伯脫禍,武成反商,以成殷周交戰之局。此后多說戰爭,神佛錯出,助周者為闡教即道釋,助殷者為截教。……其戰各逞道術,互有死傷,而截教終敗。于是以紂王自焚,周武入殷,子牙歸國封神,武王分封列國終。封國以報功臣,封神以妥功鬼,而人神之死,則委之于劫數。其間時出佛名,偶說名教,混合三教,略如 《西游》,然其根柢,則方士之見而已。”( 《中國小說史略》)
武王伐紂的故事在民間很早就有流傳,到了宋元時代產生了講史話本《武王伐紂平話》。《封神演義》便是在平話的基礎上博采傳聞、益以虛構和幻想而寫成的。小說從開頭至第30回,除哪吒出世的幾回外,幾乎完全根據平話加以擴大改編; 從第31回起至第87回則完全離開平話,放手專寫神怪故事。(詳見趙景深《〈武王伐紂平話〉與〈封神演義〉》)《封神演義》與一般的歷史演義不同,魯迅把它列入神魔小說類,指出:“書之開篇詩有云,‘商周演義古今傳’,似志在于演史,而侈談神怪,什九虛造,實不過假商周之爭,自寫幻想” (同上)。
《封神演義》中的紂王是一個暴君的典型,他沉湎酒色,聽信讒言,殺妻誅子,殘害臣民,甚至使用種種慘無人道的酷刑,如制炮烙、造蠆盆、剖孕婦、敲骨髓等。在紂王的暴政統治之下,朝政日非,民不聊生。而西伯姬昌(周文王)和周武王則是儒家理想的“仁君”,得到人民的擁護。這種描寫反映出武王伐紂乃是順乎民意、“吊民伐罪”的正義之舉。姜子牙提出的 “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是為 “以臣伐君”、“以下伐上”的反對獨夫民賊的斗爭提供理論根據的進步主張。一些研究者認為,書中有關紂王沉湎酒色久不設朝以及任意殺戮大臣等描寫,曲折地反映了明代后期的現實政治狀況。但是,作者的指導思想仍然是封建主義的王權、神權和天命論。王權至上的思想是和“以下伐上”相矛盾的,所以作者在肯定伐紂的正義性時,又竭力贊揚那些盡忠于紂王的大臣和反對武王伐紂的伯夷、叔齊。作者只得借助神權和天命論來解決這種矛盾,按照他的設計,“成湯氣數已盡,周室天命當興”,一切都是天意,最后無論哪一方,死后都被封神,正義與非正義的界線消失了。濃厚的天命論色彩削弱了作品的思想意義。
《封神演義》受人喜愛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它充滿了富于想象和夸張的神話色彩。神魔們的奇特形狀和神異功能,如哪吒的蓮花化身和風火輪、土行孫的土遁法、雷震子的肉翅等等,能令讀者產生驚奇而愉悅的藝術感受。書中對哪吒鬧海、剔骨還肉的歌頌,對腦袋朝后的申公豹倒行逆施的諷刺,還都具有積極的思想意義。據傳作者 “意欲與 《西游記》 《水滸傳》鼎立而三”,但《封神演義》藝術描寫比較粗糙,正如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指出的,較《水滸》固失之架空,方《西游》又遜其雄肆,故迄今未有以鼎足視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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